新版序
近二年刑法有零星的修改,涉及分則的修改略多於總則。本書也因此稍加增補。刑法第190條之1的規定本來是具體危險犯,2018年6月的刑法修正已經改為抽象危險犯,抽象危險犯的運用與節制,在刑法學上的討論何止百年,屬於刑法學的古老議題,本書就此也附帶一提。
本次更動的其他重點是,除了更清楚說明相關理論的內容外。針對2019年即將實施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本書認為將來醫師配合病人的意願而放棄醫療,病人因而死亡,醫師的行為應該屬於依法令的行為而阻卻違法。此次改版也都略微因應說明。此外,儘管公民不服從運動的刑法意義,學說尚未澄清。但是,針對太陽花運動的地方法院判決卻認為符合公民不服從,不具實質違法性;高等法院的判決則認為屬言論自由的保障,不具違法性。因而,實務判決可說是直接或間接承認了公民不服從的阻卻違法意義,走在學說的前頭。
如本書初版說明,我盡力避免本書陷入「教科書專論化的窠臼」,力求清晰可讀、簡單易懂。本書既適合初學者閱讀,也能提供考試者攻略及研究者參照,希望讀者能靜靜體會書中所言,歡喜讀書,沒有負擔。讀者如願意更深入探究刑法理論,可以循序參照附錄所附的一些參考著作。遙想本書的誕生,最初是一筆一劃手寫,極為辛苦。二十幾年前電腦科技遠不如今天,當時的文字工作大多依靠手工,對照起來,現在相對輕鬆容易。本書藉由改版,同時,也針對本書其他疏漏處,進行增修。
本書增修是在養病期間,每日工作數小時,持續很久。5月22日我在法務部開會,因為嚴重暈眩,幸由兩位主任檢察官陳玉萍、蘇佩鈺送我進了台大醫院,並住院檢查治療一週有餘。住院期間我的女兒玠樺寸步不離地照顧我,並多承吳振吉醫師的悉心協助,查知病因得到改善,衷心感謝。吳振吉醫師極其繁忙,臨床診治病人之外,還有醫院的行政事務,卻還攻讀法律博士學位,律師法官雙榜,法官榜眼錄取。儘管如此,一貫的含蓄內斂,誠摯待人。
本書新版得以完成,感謝五南劉靜芬副總編輯和責任編輯高丞嫻的居中聯繫、費心校正。尤其,得力於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王紀軒、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講師韓政道及東吳大學法研所博士生林朝雲、東海大學法研所碩士生張文瑜及陳秀菁、高雄大學財法所曾啟聞及趙雨柔的大力協助,特申謝忱。
張麗卿?? 寫於2018年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