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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談生活、工作與修行:從辦案中的見聞談起

李永然律師談生活、工作與修行:從辦案中的見聞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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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574854714
李永然
永然
2019年3月28日
107.00  元
HK$ 90.95  






ISBN:9789574854714
  • 叢書系列:優質生活館
  • 規格:平裝 / 264頁 / 15 x 21 x 1.9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優質生活館


  • 心理勵志 > 勵志故事/散文 > 勵志小品文











      本書作者執律師業多年,辦過各式各樣的案件,見過各式各樣的當事人,也陪著當事人經歷一場又一場的訴訟煎熬。遇到太多不可思議、無法理解的事,最後在佛法中找到真理。並透過與當事人間的了解與溝通,借機攬鏡自照、不斷反省自我。於是他從一位執業律師的角度,結合佛法及法律的觀點,討論案件、針砭時事。讀者透過本書可瞭解法律知識,也能夠深刻體會佛法給世人的道理,進一步認識佛法、學習佛法。


     





    直待眾生塵垢盡我方清冷混常流�見輝法師

    當生意人遇上佛陀�蘇一仲董事長

    真永然也�洪孟啟博士

    以律師身弘揚佛法�黃書瑋董事長

    一位律師落實修行的訟道�廖運源博士

    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李永然律師

    ?

    第一篇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修行一定要崇尚道德!

    修行,從止惡修善入手

    修行要成就,必須行十善

    修行必須觀心

    發揮四無量心,修菩薩行──慈、悲、喜、捨

    修行可以從「布施」入手

    修行為何要「持戒」?

    修行要透過戒、定、慧

    再談修行要透過戒、定、慧!

    修行必須「戒淫」,方能消災避禍!

    斷欲去愛,有助於求道及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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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篇修行與法律


    多少煩惱及紛爭因「財產」而起?

    修行如何滅除煩惱障?

    非己財物勿貪,且勿詐欺他人財物!

    莫因「貪念」而傷害手足之情

    非己之物不與取

    為人子女不孝時

    父母十重恩

    親人間的糾紛宜和解,不宜打官司

    如何透過修持讓婚姻圓滿收場?

    人應「戒殺」,並應尊重及珍惜生命!

    尊重他人「性自主權」

    飲酒過量,不論佛法或世間法都不容許

    社會反觀就是道

    面對刑事官司,如何安住身心?

    ?

    第三篇修行要落實於工作、生活之中

    談工作、生活與修行

    如何在工作中修行?

    如何於工作與生活中修行???

    繁忙生活中,如何找回自己的心靈空間?

    提升道德,找回心性

    回歸自然,找回自性

    修淨行,明心性

    人生宜努力修行,使己由迷而復覺

    修行是為了圓覺

    修行必須發菩提心

    人應警念無常,發菩提心,努力修行

    修行中發菩提心後,如何踐履?

    如何讓自己有一吉祥的生活?

    修行要向內求心,向外布施

    修行要有成,必須袪除三毒!

    天地律法與人間司法

    ?

    第四篇妙法蓮華經、懺悔法門

    從《妙法蓮華經》了解修行要邁向「一乘道」

    誦「三昧水懺」有感

    誦「慈悲地藏寶懺」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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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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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待眾生塵垢盡 我方清冷混常流




      唐朝元和年間,白居易出任杭州太守,聽聞湖北秦望山中有位鳥窠禪師常居松枝樹上,遂去拜訪。



      白居易見到禪師住在樹上,說:「禪師您住的地方太危險了。」



      鳥窠禪師回答:「白太守比我更危險。」



      白居易問:「弟子官位在身,為國家鎮守山河,有什麼危險?」



      鳥窠禪師回答:「終日薪火相交,識性不停,身心都不得安穩,這還不危險?」



      禪師一語道破紅塵中人的危險處境,也出現在本書中。李永然律師執業數十年,經歷無數起的纏訟事例,揭示財色的誘惑與貪著存在社會的每個階層,無論是白手起家的富人、知名人士、才女、富二代、平民百姓都面臨了「五欲」的考驗,在考驗中碰觸了法律底限,各自承受應負的果報。細閱審觀,足見「五濁惡世」中,實在危險重重啊!



      而置身於如此危險處境,吾人應如何自保呢?



      於是,白居易進而謙卑請益:「禪師,如何是佛法大意呢?」



      鳥窠禪師回答:「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白居易大笑道:「這句話,三歲小孩也會說。」



      鳥窠禪師回答:「三歲小孩說得,八十老翁行不得!」



      「諸惡莫作」最直接了當的做法,便是持守清淨戒法。然而,世間人往往身不由己,在順應人情世故與堅守道德底線間,陷入兩難。如同以下一位身居要職的公門中人向馬祖道一禪師的請益:



      洪州廉使問曰:吃酒肉即是?不吃即是?



      馬祖道一曰:「吃,是中丞祿。不吃,是中丞福。」



      紅塵中修練,練的就是在兩難進退之間如何正確的判斷與選擇。古德說:「道在紅塵鬧市修,全憑五戒做根由。」如此看來,要在紅塵俗世中安然無虞,必須以「戒」作為行事準則。然而,一般人總認為戒律是綁手綁腳的規矩,會阻礙自身對名利財色的追求。殊不知戒就像國家的憲法、學校的校規,對於一個守法的人來說,諸多的法規都是多餘的,因為他根本不會去觸犯,反而因為有了法規的保護,隨時都心安理得。



      佛陀入涅槃前叮嚀佛弟子需以「戒」為師,便是徹底解決動亂之良方。人人奉行戒法律儀,先止身口之眾惡,後治心源之罪藪;初始由於習氣難調顯得處處受拘束而不自在,然日久功深養成清淨身口意後,終至遠離輪迴的究竟解脫,得大自在。依此推之,社會公民若能人人自我約束,遵守國法家規,則能達到社會井然有序,人民安居樂業的文明之境。



      然而,畢竟懂得自律者又能自動自發者總占少數,執是之故,他律的規範與約束自有其存在之必要。法律的存在,為悍衛社會公義的底線,明示著人倫份際與進退依據;而律師則為社會底線的守衛者。



      本書中,李律師以實際事例試圖喚起人們的共鳴與自省後,難能可貴的是,李律師依據法條明確地陳述可能的違法犯行,每一案例明明白白又深入淺出地顯現佛法的應用與實踐。佛法對很多人而言,是「信仰」,是「保佑」,是「佛學」,甚至是「哲學」;李律師以其數十年的佛法修行,透過淺顯的文字試圖告訴世人,所有的修行其實存在生活裡的點點滴滴,是為了生命的良善與美好而努力的實踐。



      《華嚴經》云:「譬如暗中寶,無燈不可見;佛法無人說,雖慧不能解」,李律師用心良苦,將「佛法」與「世間法」實質聯結,具象地呈現在世人眼前,不再是社會新聞或八卦,而是每個人都可能遇到的考驗及面對考驗時,如何以「戒」自持。細讀案例後,發現李律師總是本著愛人如己之立場出發,感同身受的心情,加上巧妙智慧的引導,不但指點當事人法律上的迷津,更為當事人陷入困境的生命找到出口,成為彼等之心靈良師與益友。



      禪關誰做石龍頭?龍口湯泉沸不休



      直待眾生塵垢盡,我方清冷混常流



      誠如李律師所言:「筆者在律師執業生涯中,接觸到各種案例,這些真實案例無時不刻不在對筆者產生提醒的作用,因為如將每個案例當成一面鏡子,自己就可以『返觀自照』。」此等苦口婆心,猶如可遵禪師詩中,以無盡的悲心願力,洗滌眾生塵垢的龍口湯泉。



      「菩薩為眾生不請之友」,這本書,是一分心靈的禮物,是 永然菩薩的千百億化身,字句可為忙碌現代人的隨身法寶,為這滄茫濁世中點亮一盞心靈明燈!


    欣然為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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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刑事官司與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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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李永然律師談運用法律精進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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