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狀況
「香港二樓書店」讓您 愛上二樓●愛上書
我的購物車 加入會員 會員中心 常見問題 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邁向第一華人書店
登入 客戶評價 whatsapp 常見問題 加入會員 會員專區 現貨書籍 現貨書籍 購物流程 運費計算 我的購物車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 > 今日好書推介
二樓書籍分類
 
住宅租賃契約法律.稅務實務:兼談居住正義與居住權保障

住宅租賃契約法律.稅務實務:兼談居住正義與居住權保障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574854943
李永然,黃振國,鄭惠秋
永然
2021年7月21日
107.00  元
HK$ 90.95  






ISBN:9789574854943
  • 規格:平裝 / 280頁 / 15 x 21 x 1.6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 社會科學 > 法律 > 法律實例/應用











      據統計,國內的租賃市場人數達三百萬人,約涵蓋我國總人口的八分之一。租屋族多,所衍生的糾紛相對也多。為降低弱勢租屋人的風險、幫助出租人順利出租、收租,政府於民國106年12月訂正公布《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並自民國107年6月27日正式生效上路。為讓房東、房客精準掌握租屋楣角,本書作者分別從法律、地政、稅務角度著手,詳論住宅租賃的法律關係、契約之訂定、租屋會計稅務之處理,並對《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有所分析,同時附上狀例、存證信函供讀者參考。


     





    李序



    第1章 居住正義與居住權保障�◎李永然律師

     我國如何落實「居住權」的保障?

     ──從台灣實施《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談起

     從台灣房地產現況談雙贏之居住正義的實現

    ?

    第2章 《民法》對不動產租賃的規範�李永然律師

     租賃的成立

     租賃的期限

     租賃的效力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押租金

     租賃的消滅

    ?

    第3章 租賃住宅契約與包租代管契約解析

     住宅租賃出租人的法律須知!�李永然律師

     住宅租賃契約與住宅包租契約解析�黃振國總經理

     民眾對「租賃住宅服務業」的法律認識!�李永然律師

     「租賃住宅包租業」出租住宅房屋,如何訂立租約?�李永然律師

     住宅租賃契約之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提前終止租約?�李永然律師

     租賃住宅契約的當事人何時可以行使終止權?�李永然律師

    ?

    第4章 不動產租賃課稅實務�鄭惠秋會計師

     出租人(房東)篇

     承租人(房客)篇

     租地建屋稅務

     租賃住宅租稅優惠及租賃包租業稅務

    ?

    第5章 房屋租賃實務運用�李永然律師

     住宅房屋租賃契約辦理公證的好處與運用

     房屋租賃契約公證範例

     房客積欠租金,房東如何發函行使權利?

     租約到期,房客拒不返還房屋,房東如何發函主張權利?

     訴請返還租賃房屋民事起訴狀

    ?

    第6章 附錄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住宅租賃契約書

     住宅包租契約書範本

     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參考書目





    李序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都提及「居住權」是基本人權,須獲得應有的保障,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明白揭示了「適足住房權」的重要,然而國內房價居高不下,屢屢成為民怨之首,落實「居住正義」,保障人民的「居住權」,就成為政府必須面對的執政課題之一。



      所謂的「居住正義」,並不是單靠打房就能解決問題,而是一種「住者適其屋」的概念,是指不論每個人的收入高低,都應該有適當的房子居住,能夠自由地選擇買房或租屋。因此,為了實現「居住正義」,政府在民國100年12月30日公布實施《住宅法》,目的在為保障國民居住權益,健全住宅市場,提升居住品質,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之後延續《住宅法》的精神,又於民國106年12月27日由總統公布《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並於民國107年6月27日正式上路施行,本條例開宗明義指出其立法目的為「為維護人民居住權,健全租賃住宅市場,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發展租賃住宅服務業。」,這兩項法律的施行,對於民眾的「居住權」提供了應有的保障。



      由於購屋不易,許多民眾選擇以租代買的方式來解決居住的問題,而租房首重契約的簽訂,房屋租賃契約屬於「民事契約」,適用《民法》債編的規定,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為《民法》的特別法,優先於《民法》中債編「租賃」的相關規定。現今社會生活忙碌,無暇親自過濾房東或房客,於是愈來愈多民眾選擇透過專業的包租、代管業者來解決租屋的問題,以避免遇上惡房東與壞房客的風險。《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的施行,將「發展租賃住宅服務業」正式納入法律規範管理,即對於「代管」及「包租」業者的管理有了法源的依據。



      余執業四十餘年,接觸過許多有關房屋租賃擬約及糾紛處理案件,深感民眾對於房屋租賃及包租代管知識之不足,常使自身權益受損,於是特將執業相關實務經驗集結成書,並邀請在此領域授課多年的黃振國地政士及鄭惠秋會計師,一同執筆撰寫《住宅租賃契約法律•稅務實務——兼談居住正義與居住權保障》一書,除了說明居住正義與居住權保障外,尚解析有關《民法》對不動產租賃的規範、租賃住宅契約與包租代管契約解析、房屋租賃實務運用及不動產租賃課稅實務,對於目前「任宅租賃」法規與實務,詳加剖析,並提供相關書狀範例,希望藉此提供房東、房客及包租代管業者做為擬約及管理時的法律參考資料。



      想要「租」事平安,余建議除了訂立一份合法、合理、周全的租賃合約,最好也能將契約委請公證人辦理公證,並透過專業的服務制度來解決租賃居住的需求,以保障自身權益外,房東房客也應多互相體諒、互相尊重,讓法律之外再保有一份人情的溫暖。



      本書除感謝黃振國地政士及鄭惠秋會計師百忙之中撥冗撰文,不吝提供專業知識之外,也感謝「」對於本書出版的支持,還有永然文化出版公司吳旻錚主編用心的整合、編輯,在大家共同努力之下,讓本書得以順利付梓,最後敬祈各界對於本書惠予指正。

    ?
    李永然律師序於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2021年6月25日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