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序
余自執業以來,《民法》始終是業務範圍或演講內容中不可或缺的核心法律,而《民法》究其內涵,包括「財產法」與「身分法」兩者,其中財產法中的物權編,自民國(下同)96年以來,歷經數次翻修,98年間尤針對物權編通則與所有權章中有關共有不動產分割方法、效力與抵押權……等處理作了多處修正,在在影響人民財產上之權益,對於共有不動產的所有權人而言,實有深入了解之迫切性。我國《憲法》第15條明文規定,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大法官會議就此亦曾加以闡釋:「憲法第15條……之規定,旨在確保個人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不得因他人之法律行為而受侵害。」。
為使國人更能明瞭有關不動產相關權益,余邀集了前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長黃偉政先生、黃振國地政士、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施雱文地政士等共同執筆。
本書開場即先以「不動產所有權之性質與登記」說明不動產所有權,讓讀者了解不動產所有權的性質,認識不動產有權的權能,並清楚介紹不動產所有權登記的相關法律。此外,共有不動產在管理、利用,甚至分割、買賣上,常因狀況複雜、共有人意見不一而起糾紛,因此,再以「不動產共有分割法規」、「不動產分割與分管登記實務」、「土地共有人要注意哪些法律問題?」為主,清楚說明實務面對共有物分割向來的問題與見解將有何變動與如何適用。其次,「相鄰關係」與「無權占用」問題,亦是此次物權編修訂的另一重點,例如通行權、越界建築、施工損鄰等,也由本人在書中逐一解讀。面對都會中有增無已、新舊群集的公寓大廈,亦有所謂「共用(有)部分」的問題,此一共用部分與傳統共有關係有何不同?共用部分能否約定為專用?共用部分的使用、管理與修繕,法律上究竟有何規定或應如何約定?公寓大廈的分管協議,繼受人是否受其約束等,亦詳說分明。同時,就常見的不動產所有權相關爭議,提出法律實務運用的作法。
本書之成,感謝諸位學者專家情義相挺,撰寫宏文;另蒙多位好友陳立夫教授、王進祥榮譽理事長惠賜專文推薦,亦銘感五內。倘藉此得以提升讀者對於「物權」之認識,則余願足矣,並祈各方賢達不吝指正!最後,還要感謝好友喬大房屋郭國榮董事長對本書出版之支持。
李永然序於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