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工程承攬具有相當專業性,但多數人在訂立工程承攬契約時並沒有委請專家或律師為雙方談好定作與承攬方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因此在實務上工程爭議不斷、屢生糾紛。而政府採購在公共工程承攬外包時,又涉及《民法》承攬契約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均須兼顧的情況下,建構了一套條件比一般民間工程嚴苛不少的遊戲規則,更讓許多公共工程的承包商頭疼不已!
一旦發生工程承攬糾紛,解決途徑包含自行協商和解、由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或法院進行調解、進入法院訴訟……等等,而近年來政府及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極力推行「仲裁」方式,由工程及法律方面之專家學者等共同組成「仲裁庭」,以仲裁判斷解決雙方爭議,不僅公共工程進入仲裁,連民間工程也可藉此方式解決糾紛。
在訂立工程承攬契約或公共工程採購契約時,若能愈加詳細,自然日後問題愈少。為讓社會大眾了解各類工程案件之爭議及解決爭議的方式,永然文化出版公司再次修訂發行《工程承攬契約•政府採購與仲裁實務》一書,感謝永然文化出版公司沈玉燕主編的協助及校對,盼此書能對大眾讀者有所幫助!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兼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常務理事
李永然律師
201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