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劃者序
相較於世界各先進國家,我國對於賦稅人權之保障起步較晚;例如英國早於1985年即已制定《納稅人權利憲章》(The Taxpayer’s Charter)、澳洲1997年施行《納稅人權利憲章》(The Taxpayer’s Charter)、紐西蘭1992年公告《納稅人憲章》(Taxpayer’s Charter)、加拿大2002年公佈《納稅人權利法案》(Taxpayer Bill of Rights)……等。
而我國直至民國99年1月6日始公布增訂《稅捐稽徵法》第一章之一「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專章,該章節僅有五個條文,而該次《稅捐稽徵法》修法內容中與納稅人權利保護相關之條文共僅有六條,對於納稅者之權利保障仍極為不足,與世界各國紛紛設立專法保障之趨勢有所不符。
在社會各界之持續呼籲下,我國立法院終於在民國105年12月9日三讀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於民國105年12月28日經總統公布,並定於民國106年12月28日起正式施行。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財經法律事務中心有感於賦稅人權係與社會大眾切身相關之議題,特著手策劃編纂此書,祈能讓社會大眾對於《納稅權利者保護法》有更多認識,以維護自身權益,也希望能對於我國賦稅人權的進步略盡棉薄之力。
?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財經法律事務中心創辦人? ?
李永然 律師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財經法律事務中心召集人? ?
陳曉祺 律師
民國1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