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序
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與增訂,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於民國104年2月4日以及105年6月8日由總統公布。此二次修正所涉及條文雖大多為保險業法部分,但契約法部分也有5處修正,分別是保險法第8條之1、第29條、第64條、第122條、第130條,其中較具國考重要性的莫過於保險法第64條關於據實說明義務之修正。
本書為配合保險法的修正,將部分相關內容予以修訂,並將學者們的立法評釋更新於書內,希望能讓讀者用比較輕鬆的方式來面對修法產生的問題。本書之修訂,承蒙讀享團隊的全力協助,特此表達筆者感謝之情。
高宇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