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介紹了傳教士們(主要是穆瑞、甘為霖、戈登•庫明三人)在1894年至1897年之間就瞽叟通文的應用範圍、實際價值等問題展開激烈爭論,這些書面文章分別刊登在當時的中國《教務雜誌》和英國的《格拉斯哥先驅報》上,在論辯雙方中,庫明和穆瑞為首的一方堅持認為瞽叟通文非常適用於中國講官話地區的盲人教育及明眼人掃盲教育,而且已使用了22年(庫明也見證了18年);以甘為霖為首的另一方則認為瞽叟通文僅僅只適合以北京官話為基礎的北方地區,主要是華北和東北,不適合方言複雜的南方地區使用,而且並非原創發明。而事實上,瞽叟通文已經是當時中國各種方言點字中最具影響力的一種點字。儘管甘為霖盡力反對,且僅在上海與穆瑞一面之交(還是在會議當中),但至少集中體現了清朝末期臺灣與中國大陸點字研究的一次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