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序
本書初版於去年7月問世後,承蒙讀者愛戴,一年即已銷售一空。在這一年間,筆者受邀於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107年度教育訓練暨地政士簽證人聯合研習營活動講授本書的部分內容,受到熱烈迴響。筆者就先買權的相關見解,逐漸獲實務界採納,例如筆者在去年出版的「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一書中,就「與其他客體一併出賣」的情形,關於先買權同樣條件的見解,即與今(108)年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434號民事判決的觀點有相似之處。
本書此次改版,主要增補內政部107年10月11日台內地字第1070440426號函等關於優先購買權的最新實務見解;於第四章增補司法院釋字第七七○號解釋理由書以強化說理;另外,也大幅增補本書第五章的內容。趙奕縣、吳昀臻、吳東諺、劉鎮宇等碩士生協助筆者近期研究,在此一併致謝。
黃健彰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