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狀況
「香港二樓書店」讓您 愛上二樓●愛上書
我的購物車 加入會員 會員中心 常見問題 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邁向第一華人書店
登入 客戶評價 whatsapp 常見問題 加入會員 會員專區 現貨書籍 現貨書籍 購物流程 運費計算 我的購物車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 > 今日好書推介
二樓書籍分類
 
正義的效益:一場法學與經濟學的思辨之旅

正義的效益:一場法學與經濟學的思辨之旅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2729236
熊秉元
商周出版
2015年12月05日
107.00  元
HK$ 90.95  






ISBN:9789862729236
  • 叢書系列:Discourse
  • 規格:平裝 / 288頁 / 25k正
    Discourse


  • 社會科學 > 法律 > 法律實例/應用


















    法律追求公平正義;經濟尋找成本效益

    法律強調除弊;經濟旨在興利

    透過這場法律與經濟的對話,把效率的概念引進法學,

    除有助於思辨論述,也將使正義的概念更有操作性





    推薦序

    推薦序

    自序



    第一部

    第一章 波斯納的便士、利齒和鋸子


    •波斯納的便士

    •波斯納的利齒

    •波斯納的鋸子

    •結論



    第二章 蜜蜂的故事──現代版

    •蜜蜂的神話

    •建構理論──第一步

    •建構理論──第二步

    •土洋蜜蜂之爭

    •延伸討論

    •結論



    第三章 「最小防範成本」的曲折

    •成本的身影無所不在

    •最小防範成本:事例

    •最小成本:事例

    •財富極大──由成本到效益

    •回顧與引申

    •結論



    第二部

    第四章 法學的實證基礎


    •實證分析

    •經濟分析:理論架構

    •法經濟學

    •案例分析

    •法律和法學

    •結論



    第五章 法經濟學能斷案嗎?──初探

    •檢驗道理的途徑

    •經濟分析:概念與技巧

    •案例分析:對照組

    •案例分析:融合組

    •斟酌方法論

    •結論



    第六章 法經濟學能斷案嗎?──再探

    •溝通、闡釋、說服論證

    •經濟分析:概念闡釋

    •案例分析:對照組

    •案例分析:融合組

    •琢磨方法論

    •結論



    第七章 法經濟學能斷案嗎?──三探

    •效率與正義

    •經濟分析:概念與技巧

    •案例分析:對照組

    •案例分析:融合組

    •方法論探微

    •結論





    第三部

    第八章 論桑德爾論市場


    •經濟活動,你知我知

    •桑氏論和論桑氏

    •論市場

    •市場與道德論市場

    •市場與法律

    •結論



    第九章 法律與道德,前世與今生

    •是什麼?又應如何?

    •兩種工具

    •二合一

    •魯賓遜的世界

    •道德和法律:整合

    •實然到應然

    •成本效益一以貫之

    •結論



    第十章 權利和義務是連體嬰嗎?

    •有權利,必有義務?

    •拿證據來

    •解開繩結

    •天賦人權

    •人賦人權

    •理論對比:吻一下,值兩百萬?!

    •結論





    第四部

    第十一章 社科法學和教義法學之爭


    •為什麼是教義法學?

    •就遠取譬

    •就在眼前

    •讓證據說話

    •結論



    第十二章 為何民法要分物權和債權?

    •大哉問

    •溯源──時間落差

    •高下之別──證據說話

    •論方法──更上層樓

    •結論



    第十三章 顯微鏡下的「罪刑法定主義」

    •罪刑法定主義:狹義解釋

    •罪刑法定主義:廣義解釋

    •和實務連結

    •延伸考量

    •結論



    第十四章 放大鏡下的無罪推定原則

    •界定起點

    •水平方向:四個階段

    •垂直方向:無罪推定的性質和關鍵

    •延伸思考

    •結論



    結語

    附錄





    推薦序



    經濟方法是司法實務的具體工具 / 東吳大學校長 潘維大




      熊秉元教授是本人多年好友,所學雖然為經濟學,但對於將經濟學的分析方法運用在法律中,熊教授可能是台灣最主要的推動者。熊教授本身出版過非常多的文章與書籍,在經濟領域裡面,我讀過《燈塔的故事》、《大家都站著》;對於熊教授能將經濟學以說故事的方式清楚描述,實在令人佩服萬分。後來又讀到他的大作《熊秉元漫步法律》,在書中亦承其寫經濟學之筆調,以說故事的方式,淺顯易懂的流暢文字,將經濟學分析法學說明地淋漓盡致。有機會看到他這本新著《正義的效益:一場法學與經濟學的思辨之旅》,能先睹為快甚為幸運。



      本書中仍然秉持其一貫之筆調,將法律之經濟分析,從開始至其開展茁壯的歷史沿革與重要人物等在書中皆有引介。讀完這本著作之後,可清楚瞭解熊教授除了引介經濟學之分析方法到法律中,亦特別強調這些經濟方法不僅僅是說明而已;在司法實踐中使用經濟學方法,更是一種具體方便的工具。本人對此見解深表認同,近十幾年來台灣法學界亦受到經濟學分析方法的重要影響,雖然出現在實務判決中仍屬不多,但在教學中已經常成為法學院課堂中的討論焦點。



      對於使用經濟學分析方法於具體案件,美國司法界已行之多年,經常於一些突破、有開創性的見解中,看到美國法官以經濟學的分析方法來說明或支持其判決;例如,七○年代美國有一種防止流產的藥物DES,在那個年代為美國懷孕婦女普遍服用的藥物,不料後來證明此種藥物會使懷孕婦女的胎兒,尤其是女性胎兒之生殖系統產生病變;但胎兒成長後,發現此種損害至少都是十幾年之後。且由於DES藥物是學名藥,無專利保護,因此全美生產此種藥物的藥商超過兩百家。雖然已知是此種藥物造成生殖系統病變,但母親服藥當時究竟是哪一家藥廠所製造的,在十幾年後鮮有能提出證明者。當受損害人向法院提出告訴時,起初法院很容易以罹於時效與無法證明究竟是誰為加害人為由,駁回原告之訴。但由於此種受害者為數眾多,得到輿論及大眾的支持,認為原告應該得到損害賠償。



      當法院面對此種輿論,究應如何判決以維持固有之法律系統與制度,但亦維持人民對法律之感情,實為兩難。加州最高法院從現有法律制度及判決先例中,試圖尋求解決之道,但最後都認為無法適用於本案;此時,法院以一種新的分析方法面對此案件,提出一種新的理論來解決問題。加州最高法院認定:第一,當一個無辜的原告與一個具有可責性的被告間,誰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第二,當事人之間誰最具有能力分散風險;第三,當事人之間誰比較具有賠償能力。從以上三點來看,答案已呼之欲出。當然是具有可責性的被告應該承擔責任,當然是藥商較具有能力分散風險,也當然是藥商較有能力承擔損失。



      因此,法院最後的結論創造出市場占有率理論(Market Share Theory),以母親服藥當時的兩百家藥廠所出產DES藥物的市場占有率,來決定各個藥廠應該承擔的賠償比例。此種市場占有率理論,在法學理論中不但是前所未聞,而且就法律體系而言也無法推理出、准用出此種規則,可說純粹是法官的自由創作發想。但從經濟分析角度來看,此種結論甚為符合經濟學的基本原則,因為是以最小的支出成本達成效益最大化的結果。並且,每一家廠商僅就其市場占有率來決定其賠償比例,而不是以連帶賠償的方式作認定。對於這些藥商而言,亦沒有過大的負擔;蓋其以此種藥物賺取利潤,占有率愈高則其利潤愈高,故由其市場占有率來決定其賠償比例,符合一般民眾法的感情。



      非常同意熊教授在書中最後所講述的論點,他主張「先瞭解社會,再瞭解法律」,此種說法與本人的想法不謀而合。本人一向認為法律是工具,而此種工具使用的對象是整個社會,是希望以法律工具創造出公平合理的社會,使每一個人在其中能有最大的發揮。使用法律工具之前,當然要清楚瞭解工具使用的對象。真正瞭解社會之後所看到的法律,就不僅僅是白紙黑字的文字,而是文字之後有血有淚的事實。如此讀法律才會有使命感,而不會落於僅僅會使用法律的法匠之流。




    其 他 著 作
    1. 罪與罰之外:經濟學家對法學的20個提問
    2. 罪與罰之外:經濟學家對法學的20個提問
    3. 法學的經濟思惟
    4. 我是體育老師
    5. 熊秉元漫步法律
    6. 經濟學了沒
    7. 經濟學:21世紀全球視野
    8. 經濟學2000 四版(下冊)
    9. 熊秉元兩書(經濟學始於佛法式微處+經濟學者的十四堂法學課)
    10. 經濟學始於佛法式微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