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龍之眼:恐怖小說家如何為孩子寫小說 知名作家 張草
托爾金為孩子講個冒險故事,結果衍生成《哈比人》,再進化出《魔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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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芬.金也為自己的女兒講故事,結果跑出了《龍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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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以恐怖小說聞名的作家,會為女兒講一個怎樣的故事呢?其實,這也是我深感困擾的事:我可以寫科幻、寫歷史、寫武俠、寫志怪,可是,我該寫什麼給我十歲的女兒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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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芬.金寫了十三部小說時,他的女兒正好十三歲,對他作品中的怪物不感興趣,史蒂芬金於是寫了《餐巾》(The Napkins)給女兒,並將女兒的名字娜歐蜜(Naomi)成為書中其中一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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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巾》就是《龍之眼》的初稿,至於為何餐巾?為何龍之眼?請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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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歲,對我們而言是上中學的年齡,半大不小,正好要從小孩的世界邁入大人的社會,結果史蒂芬.金寫給女兒的奇幻故事,除了奇幻必有的正邪對立之外,還包含了許多我們忌諱的課題,包括性觀念,以及人性黑暗中的背叛、陷害、殺人和掙扎等等,所以這絕非一本「兒童小說」,其對人性的寫實描述,也超出當今流行的青少年奇幻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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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將這本書遞給你的孩子之前,你最好先自己讀一遍,確定這是你想給孩子看的。(說不定,這才是你想給孩子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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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故事一開始就敘述十七歲的王后跟五十歲老國王的洞房之夜(年紀差好遠!),並提到老國王如何借助藥物助性(小孩連性都還沒搞懂,就提及春藥了?),還有老國王對性和女人的看法(其實小學生都在私底下聊這些了)等等,都不禁令我思考,合不合適給我十歲的女兒看?或許十三歲的美國孩子已然見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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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理心站在他人的角度觀察,是小說家的技巧之一,有點類似心理分析。史蒂芬.金的恐怖小說之所以恐怖,就在於他直接描寫書中角色的心理狀況,令讀者有親身經歷的錯覺,不再將恐怖小說中的受害者當成是別人家的事。當他把相同的技巧應用在《龍之眼》時,書中角色的心境躍然紙上、深入心中,完全可以感受到他們內心的盤算和掙扎,瞭解湯瑪斯之所以對彼得不爽,並不僅是因為簡單的嫉妒,還包括了層層因果事件和百轉千迴的心理轉折,才會造成後來的結果。
這個故事並不單純的把世界分成壞人好人,好人可能轉變成壞人,甚至是不經意變成壞人的,在適當的時候,也可能歸正(只有佛來格除外,他是在《黑塔》和《末日逼近》中都有參與演出的純粹邪惡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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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的女兒讀了之後,會學習以他人的角度想想,這樣就多了更多的體諒、更多的原諒、成為更體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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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這是一本少年小說,畢竟是父親寫給女兒看的,總不能老在強調人性的黑暗面,令孩子對他們的未來感到失望,所以呢,換作是我,也會如此這般結尾的。
張草20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