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曼史一向被視為女性文類,哥德式羅曼史是其中怪力亂神的一支。傳統文學研究輕視羅曼史,只是消遣娛樂;左派理論認為羅曼史提供逃避、化解不滿、為體制服務、移轉社會動員的力量。一直到八○年代,茉樂斯基(Tania Modleski)與芮德薇(Janice Radway)出版女性主義觀點研究,認為女性讀者以兩手策略,「使用」羅曼史文類,主動為自己開拓出路,才有改觀。在一九七六年的《女祭司》裡,愛特伍安排瓊出入羅曼史寫作,與她丈夫亞瑟所代表的哲學、理論、大學、毛澤東、卡斯楚、政治改革、民族主義、社會運動等等「大」問題,形成「學術界 vs. 小女子」、「男性知識 vs. 女性小說」的強烈對比,並提出質疑。 透過祕密書寫羅曼史,瓊為自己建構另類空間。此祕密書寫主體,漸漸跟官方版本的「我」分庭抗禮。不同於安徒生童話〈美人魚〉和〈紅舞鞋〉(改編電影《紅菱豔》)的主角,瓊靈活運用她的分身:「我同時是兩個人,有兩套身分證明文件、兩個銀行帳戶、兩群不同的人各自相信我存在於世界上。我是瓊.福斯特,這點無庸置疑;別人叫我那個名字,我也有真實的文件可茲證明。但我也是露薏莎.K.德拉寇。」因此,從雙重到多重,「也是」的修辭貫穿整本小說。本書不乏羅曼史的語言、人物、風格、情節安排,讀起來頗有通俗劇的味道:《女祭司》是文學小說,「也是」羅曼史文類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