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禪宗公案的典故,都是記錄當時某人參禪的因緣,也許當時某人正為某個觀念或境界所障礙,而有經驗的禪師就用某種方便法指點,幫忙把障礙撥開,進而佛性顯現出來,正如釋迦牟尼佛的「拈花」,而迦葉尊者正巧也了解了這個微妙、形而上的「道」的境界,所以也才微笑。談到「禪」,它的整體精神正是佛法的示現,但是「禪」不是「佛教」,它離開宗教的形式,脫掉宗教的外衣,換言之,您若欲進入「禪」的現量境界,必須先擺脫所有宗教的獨彰境界,再透過禪宗公案的參究,進而頓悟生命的實相,爾後才能讓我們整個生命得到自在、解脫、安詳、清淨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