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仕博士以宏觀的視野,搭建法律與藝術溝通的橋樑
深入淺出,知性、趣味性、理論與實用兼具的跨域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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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的認識.創作的意識.法律的知識
什麼是藝術?藝術家如何解釋藝術?
法律人如何界定藝術?司法體系怎麼看待藝術?
藝術表現自由,絕對或相對?藝術自由有無邊界?
猥褻、藝術,誰認定?怎麼認定?
重製、改作、仿作、抄襲、偽畫,如何分辨?
挪用、戲仿,如何將他人智慧合理轉化成自己的創作?
時尚藝術化,歷史名畫過了著作權保護期就可自由使用?
AI生成藝術,有無著作權?如何取得著作權?誰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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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法是以「藝術」領域為核心,整合相關法律規範的跨學科概念;旨在研究與解決藝術品的創作、權利取得與保護、行為規範、展覽、交易、流通、收藏等相關的法律問題。涉及領域極其廣泛而豐富,不僅關係到藝術家的人格權、財產權、創作的表達權及其規範,更重要的是關係到藝術創造的激勵、社會對藝術品的審美需求,以及藝術品的合理流通與傳承。所有與藝術(特別是視覺藝術)創作相關的法律制度、法律行為、司法裁判與國際公約都是其研究的課題。要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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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平衡藝術創作自由與保護創作者權益之間的矛盾
◆如何融合視覺藝術特性與著作權法體系共性的扞格
◆如何調和文化資產保護規範與著作權法的衝突
◆如何解決AI生成圖像與傳統藝術創作權利歸屬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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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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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詩同︱臺灣大學副校長︱? ??
王榮文︱遠流出版公司董事長︱
林昱梅︱中興大學法政學院院長︱? ??
翁素蕙︱臺大產學交流發展協會理事長︱
張平沼︱台灣商業聯合總會理事長�收藏家︱? ?
莊連東︱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學院院長︱
郭麗珍︱臺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所長︱? ??
陳愷璜︱臺北藝術大學校長︱
黃啟瑞︱臺北大學商學院院長︱? ??
廖仁義︱國立臺灣美術館前館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