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歲時,我跟著父母移民到美國。當時我半句英文都不會,學校也沒有提供ESL課程。
第一天上學前,父親臨陣教我,如果有人問我問題,聽不懂就跟他說:「I don’t know!」好死不死,老師當著全班面前問我叫什麼名字。我聽不懂,只好回答:「I don’t know!」從此之後,我在那個學校的名字就是「I don’t know」。
剛到美國的那段日子,真是度日如年啊!父母都上班,放學後陪伴我的只有一樣不會說英文的奶奶,還有我的電腦。
那是一台很陽春的第一代個人電腦,是我天天拿著銅板到附近的遊戲店,攢了很久的彩票,忍著沒換成零食、玩具,終於有一天換到的大獎。這台電腦有整整40K的記憶體(是40K,不是40M喔!現在隨便一封e-mail都不只40K),沒有儲存功能(其實有但我買不起),只要一關機就全部歸零。也沒有遊戲,只有隨機附贈的BASIC程式語言。
但電腦陪我度過了那段最生澀、最寂寞的異鄉童年。我把寫程式當成玩耍,天天研究功能。那些BASIC的程式語言「If…Then…」成為我最常使用的英文單字。每天關機前,我還得用鉛筆把程式抄下來,隔天開機再輸入一遍。現在回想,還真佩服當年那股傻勁兒。這位寂寞的八歲男孩,跟他那台只有40K記憶體的電腦,後來還因為寫出「類AI模擬對話程式」,而在紐約市科學比賽得到第三名。
從那時走到現在,我依舊是個對電腦和各種新科技毫不畏懼的人。而且到現在,我最不喜歡說,也最不喜歡聽到的句子,就是「I don’t know」。
回顧童年那段日子,對我來說何嘗不是種訓練?訓練我專注、面對寂寞的能力。況且,寫程式需要冷靜,因為第一次運行,一定會被沒料到的錯誤、計畫不周全的BUG卡住。但生氣或懊惱都沒有用,情緒不會讓程式變好變快,你只能根據錯誤碼,回頭找出錯的地方,修正後再跑一次,這就是一種修練。
長大後的我,面對事情出了錯,就當成是遇到一個BUG。儘管再急再氣,問題還是要解決。我告訴自己:過生活跟寫程式一樣,一開始一定會碰到各種錯誤碼,但只要有耐心解決,我就不信跑不順。
這個信念,讓我後來在念心理系的時候,特別關注「優化生活效率」的各種研究,這是在我八歲時就種下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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