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典分則編共有36章之犯罪規定,大體上得將其分為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以及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因體系甚為龐雜,犯罪類型眾多,本書爰將其分為上、下二卷分別加以論述。「上卷」係以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作為論述之範圍,除侵害有關人格專屬法益之犯罪外,並兼及有關財產非專屬法益之犯罪。書中有諸多論點雖係摘取自拙著《體系刑法各論》第1、2卷之精華,但仍加以大幅度改寫,並增加不少司法實務及個人之最新見解。「下卷」則以侵害社會法益及國家法益之犯罪作為論述之對象,除參酌舊著《刑法各論(上)》之部分見解外,無論深度及廣度,均與舊著有相當大之差異,希能有助於讀者之參酌與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