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狀況
「香港二樓書店」讓您 愛上二樓●愛上書
我的購物車 加入會員 會員中心 常見問題 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邁向第一華人書店
登入 客戶評價 whatsapp 常見問題 加入會員 會員專區 現貨書籍 現貨書籍 購物流程 運費計算 我的購物車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 > 今日好書推介
   
區政新角度
  • 定價64.00元
  • 8 折優惠:HK$51.2
  • 放入購物車
二樓書籍分類
 
公寓大廈管理法律一本通(三版)

公寓大廈管理法律一本通(三版)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574853885
戴東雄
永然
2014年12月24日
100.00  元
HK$ 85  






ISBN:9789574853885
  • 叢書系列:公寓大廈管理維護
  • 規格:平裝 / 288頁 / 15 x 21 cm / 普通級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


  • 社會科學 > 法律 > 法律實例/應用











      公寓大廈的區分所有關係,涉及人法(住戶)的管理運作與財產法(區分所有)的所有、使用等錯綜複雜問題,也因此經常衍生許多爭議,例如:住戶對專有部分違規使用與管委會的爭議、住戶因管理費標準不一所生之問題、共有部分大、小公之爭議、公設點交問題、公設之分管契約與約定專用問題、三種停車位之登記與使用管理爭議……。如何讓您所建構、居住、管理的公寓大樓、社區步上軌道,免除以上困擾?是您眼前這本書最主要的目的。專家合輯,重量級首選,您千萬不能錯過!





    戴 序

    李 序

    林 序



    第1章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管理委員會的運作與法律規範...............文◎戴東雄

    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立法之背景

    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特色

    (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獨立於《民法》的特別法

    (二)建築大樓之基地,除土地所有權以外,尚有地上權

    (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應規範大廈建築物本身之使用、收益、處分及住在大廈內之區分所有權人及其他住戶的生活秩序,故分為物權法之要素與人法上之要素兩方面

    三、區分所有權人之管理組織與運作

    (一)管理原則

    (二)管理規約之訂定

    (三)區分所有權人之會議題

    (四)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

    (五)管理服務人

    四、實務上最可能發生爭議之議

    (一)大樓屋頂或水管漏水之修繕

    (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對區分所有權受讓人之拘束力

    (三)公寓大廈區分所有人會議與其管理委員會責任之歸屬

    (四)法定共用部分登記為專有部分之糾紛



    第2章 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運作實務解析...............文◎李永然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二、哪些事項要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議決?

    (一)規約之訂定與修改

    (二)約定專用或約定共用事項

    (三)變更公寓大廈構造、外觀及設置廣告物等之行為

    (四)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

    (五)公寓大廈之重建及重建執造申請之名義

    (六)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供營業使用

    (七)公共基金之繳納及管理、運用

    (八)住戶或區分所有權人之強制遷離或強制遷讓

    (九)非封閉式公寓大廈集居社區多數管理委員會之成立

    (十)主任委員、管理委員之選任、解任與其委員人數、任期、召集方式及事務執行方法與代理規定

    (十一)禁止非為區分所有權人之住戶被選任為管理委員、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

    三、改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召開

    (一)鼓勵出席及取得委託書

    (二)降低出席門檻

    (三)進行「假決議」

    四、合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注意事項

    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違法決議的種類及效力

    (一)一律無效說

    (二)區別程序違法與實質違法說

    (三)區別程序違法與實質違法說

    六、結語



    第3章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之使用管理與分管協議...............文◎李永然

    一、相關概念之釐清

    (一)體系概念

    (二)名詞定義

    (三)《民法》之相關規範

    二、共用部分與管理費的負擔

    (一)認識「共用部分」

    (二)管理費的負擔

    三、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之使用管理

    (一)「停車位」是否屬於共同使用部分之判斷?

    (二)「共用部分」之修繕費用負擔

    (三)管委會對於共用部分之管理維護義務

    (四)共用部分使用之限制

    (五)住戶「隱私權」之尊重與保護?

    四、公寓大廈之分管協議與繼受問題

    (一)《民法》之基本規範

    (二)分管協議之法律性質

    (三)相關案例

    五、社區公共設施的糾紛與解決

    (一)當事人適格

    (二)瑕疵、不完全給付與不當得利

    (三)變更設計與建材爭議

    (四)公設點交後,發現建商未依約施工,致大樓設置之游泳池,係以消防蓄水池名義興建之違建,復有漏水、滲水、裂縫、建材不符等瑕疵,嗣經管理委員會以新台幣三十萬元與建商達成和解,住戶可否再行爭執?

    (五)建商以廣告說明書招徠客戶,嗣後建物與當初廣告內容有所不符,住戶該如何主張權利?

    (六)承上,如建商係於民國83年1月11日前,以廣告說明書招徠客戶,然嗣後建物與當初廣告內容有所不符,住戶是否仍得主張權利?

    (七)何謂公共設施與廣告不符?廣告影帶中,社區巴黎香榭大道樹木扶疏,惟落成後樹木稀疏,是否構成《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廣告不實?

    (八)公設有瑕疵時,管委會得否為原告起訴請求建商負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責任?

    (九)公設究竟點交了沒?建商提供保固證明書是否表示排除《民法》第365條所定期間之適用?

    (十)頂樓住戶在屋頂搭蓋違章出租,管委會該怎麼辦?

    (十一)管理委員會可向屋頂平台的違建戶收回饋金嗎?

    (十二)公寓大廈住戶間的漏水問題,如何解決?

    (十三)仲介人員應注意共有土地有無分管與建物有無約定專用社區內的「開放空間」歸誰管理?



    第4章 屋頂平台及外牆面之使用規範...............文◎許啟龍

    一、變更公寓大廈之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行為,管理委員會應如何處理?

    二、住戶可否因擁有樓頂平台之使用權而興建建物、種植花草或設置廣告物,管理委員會應如何處理?

    三、頂樓住戶於通道上禁止他人通行,可否視為竊佔?

    四、管理委員會是否有權將公寓大廈之外牆面出租他人設置廣告物?

    五、屋頂平台可否設置無線電基地台?

    六、樓頂平台漏水,導致頂層住戶損害,誰應負責修繕及賠償?



    第5章 大廈共有部分產權與使用之爭議問題...............文◎林旺根

    一、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糾紛

    (一)共有部分之登記問題

    (二)共有部分之點交問題

    (三)停車位之爭議問題

    二、結語與建議



    第6章 公寓大廈管理費與公共基金之規範與管理費相關法院案例解析...............文◎陳淑芬

    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就管理費之相關規定

    (一)管理委員會平時應定期公告管理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情形;解職、離職、改組時亦有移交之義務

    (二)管理委員會違反定期公告管理費、公共基金及移交義務時,由主管機關依法處罰之

    (三)住戶有依法繳交管理費之義務,且若積欠逾二期或達相當金額時,則由管理委員會先定相當期限催告,經催告後仍不給付時,管理委員會應訴請法院命其給付

    (四)住戶欠繳管理費經訴請法院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金額達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者,可訴請法院命住戶強制遷離

    二、公共基金之提列、保管及運用

    (一)公共基金之提列

    (二)公共基金之保管及運用

    (三)公共基金獨立性

    三、管理費問題解析



    附 錄

    1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2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3公寓大廈規約範本 ..........................................................................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