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新文學的「模範」其實是眾多的西洋文學的「譯作」,它本身有因襲、有創造,但卻都成了別人學習的典範。因而說:這些繙譯創造了新文學的作品形式與內容意識,或許亦不為過。就以作品形式而言,在諸多的嘗試之餘,小說或許採取了「減法」,減去了章回的回目與回內呼應對仗回目的故事結構,減去了說話人的口吻與論說,以至引詩、評點等傳統舊習。詩則顯然在放棄了以中國舊詩體之「以中詩譯西詩」的嘗試後,(少時曾見分別以五言、七言、樂府與楚騷等舊體詩繙譯Samuel Taylor Coleridge的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的合集,此書已無法尋索,僅記得楚騷體的譯者就是胡適),採取了加法:分行、分節。漸以白話繙譯詩意,但仍力求押韻、節與節之句數一致,更要求字數,或調整句內的音節,至少是音節數的勻整等等……這種各類音律的考量,都曾有多方嘗試,它們未必形成通用的體式;但分行、分節,語句詩意之跨行連結,形成戲劇性的對比……則已了新詩以至現代詩的通用表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