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一年十二月,高斯(R. H. Coase)到瑞典領獎,我到那裡與他相聚,大家談起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對我們數十年耕耘的所得很有點失望。我們還需要知道的多的是。認真研究的人永遠都覺得沒有寸進。但一分一分地進,日以繼夜,過了二三十年,驀然回首,在燈火闌珊處我們還是發現今非昔比,覺得世界是比昔日的簡單得多了。
好些人說我是新制度經濟學的其中一個始作俑者,那大概是對的吧。六十年代初期起全力參與其事的,只有四個人。一個是我的老師艾智仁(A. A. Alchian)。艾師後來被稱為產權經濟學之父,主要是他當年的口述傳統。第二個是德姆塞茨(H. Demsetz)。此君在洛杉磯加大任教時,我是他的改卷員,不覺得他怎樣。但六二年他轉到芝大,遇到了史德拉(G. J. Stigler)及高斯,一下子變作天才。六三年艾智仁秘密地給我閱讀一篇隔行打字六十多頁長的、德姆塞茨寫的關於交易費用的文稿,清楚而又有說服力,對我的影響很大。
華大兩年後,我開了一個研討班,是為伸展自己的研究而開的。這班只有十多個學生,其中兩個天分奇高(J. Umbeck與C. Hall)。他們今天還不是大師人物,是不為也,非不能也。在座的還有系主任諾斯(D. C. North)。加上巴賽爾及麥基等人,華大當年在新制度經濟學上熱鬧過一段日子,使外人後來有間中稱為「華盛頓學派」的。但結果能殺出重圍而名滿天下的,只有諾斯一個。他以新制度經濟學搞歷史而獲得諾貝爾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