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怪乎美國推裡作家協會頒給他終身大師獎。最近他轉而編輯書籍,一共有七本主要的文選出版,分別為:「Master’s Choice」第一、第二集,「Opening Shots」第一、第二集,以及「Speaking of Lust and Speaking of Greed」,此外尚有美國偵探作家協會文選「Blood on their Hands」(以上文選皆未有中文版)。
譯者簡介
薛慧儀
台灣大學外文系學士,英國University of Bath筆譯碩士。曾任職於法鼓山文化中心國際翻譯室,現為大學兼職講師。譯作有《享受退休》(弘智)、《在樹上的父親》(小知堂)、《26個妙朋友》(三民書局)以及《禪門第一課》(法鼓文化)。
由美國詩人艾德格.愛倫.坡(Edgar Allan Poe)所寫下的歷史上第一篇推理小說〈莫爾格街凶殺案〉(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1841)的誕生,原因是在他接任了《葛拉漢雜誌》(Graham’s Magazine)的總編輯後,為了改變雜誌既有的流俗格調而作的新嘗試。〈莫爾格街兇殺案〉的故事以一樁貧民街的母女雙屍怪案為核心,言簡意賅地敘述了業餘偵探奧古斯都.杜邦(Auguste Dupin)的破案經過,篇幅並不長,僅有一萬多字(以英文計算,若翻譯成中文約兩萬字),適合雜誌刊登。
一九二○年代後,短篇推理小說的發展趨而成熟,作家們紛紛增加了一部作品裡的命案數量,詭計也更為複雜,並設法維持推理小說的完整格式,不因為篇幅拉長而遭破壞,開啟了推理小說的黃金時期(The Golden Age),長篇推理的時代也正式來臨。一直到今日,推理小說的主流發表方式依然是長篇,有些作家甚至根本不寫短篇。
例如,福爾摩斯的登場作《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1887)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作為故事主軸的命案本身,實際上非常不複雜,不僅福爾摩斯在故事中段就破了案,這其間還包括了作者針對福爾摩斯本人魅力的諸多描述在內。至於後半本的內容,全是兇手犯案動機的生成始末,描述得極為詳盡,可視為命案的「前傳」。亦即,前半部福爾摩斯大展身手的辦案過程,其實只有中篇長度而已。若是道爾簡化了揭露犯案動機的歷史故事,《血字的研究》的篇幅根本不足以成書。
像是艾勒里.昆恩(Ellery Queen)的〈上帝之燈〉(The Lamp of God,1935)、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的〈巴石立花園街謀殺案〉(Murder in the Mews,1937)、約翰.狄克森.卡爾(John Dickson Carr)的〈The Third Bullet〉(1937)等;至於雷克斯.史陶特(Rex Stout)更是鍾愛中篇推理的名家。
卜洛克於一九三八年生於紐約州水牛城,一九五○年代開始以各種筆名撰寫平裝書的煽情、娛樂小說。對這段期間的經歷,卜洛克個人雖很少提及,但根據瞭解,他曾替冷硬派作家William Ard代寫過《Babe in the Woods》(1960),以本名正式出道的推理小說則是《Death Pulls a Double Cross》(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