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勞德.霍普金斯(Claude C. Hopkins,1866-1932)是當代廣告的重要影響人物。
他認為廣告只為行銷而存在,必須能夠測量其效果,而且廣告費要花得有價值。他曾為多家廣告廠商工作,包括畢賽爾掃毯器公司、施威特公司、舒普醫師的專利藥品公司。四十一歲時,他受聘於艾伯特.萊斯克,為羅德湯瑪士廣告公司(博達華商廣告公司的前身)撰寫廣告文案,在這家公司一直做了十八年,退休時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退休後繼續圖資開創新事業,並陸續出版廣告名著《科學廣告法》(Scientific Advertising)和《我的廣告人生》(My Life in Advertising)。
一九二七年霍普金斯又完成自傳作品《我的廣告人生》(My Life in Advertising),原本一開始這是在《廣告與銷售》(Advertising and Selling)雜誌連載,後來由哈潑公司(Harper)出版為專書。一九三三年時,此書幾乎在所有二手書店,均可用美金一角買到一本(甚至上面還有他的遺孀親筆簽名,克勞德已於一九三二年辭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