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五版序
作者在大學教書,同時擔任民法及保險法等課程數十年,積數十年的經驗,有兩點重要體悟:
一、保險是民法發展的較高層次,財產上的損失,賴之以填補;損害賠償的責任,賴之以分化,民法與保險法不只是普通法與特別法的關係,在很多領域,民法與保險法已經走向制度上的聯立,甚至發展為制度上的共同體。
二、隨著貿易的全球化,加上保險的國際化,各國保險契約逐漸趨於相近或相同,而由保險契約蛻化、凝練而成的保險法,也呈現高度的共通性。
基於以上的認知,本書的撰寫,著重兩點:
一、重視保險法與民法在體系上的銜接:本書理論的闡釋與案例的說明,都明確指出民法上的請求權及保險上的請求權,並動態地標明請求權的行使流程,幫助讀者鳥瞰請求權行使的全貌。
二、從比較法觀點,針砭保險法的得失,並提出建議:我國民法與保險法,相當程度繼受自德國民法與德國保險契約法,由於法系相同,條文相近,德國法的立法與修正,特別具有參考價值。德國保險契約法在施行百年之後,於2008 年大幅修正,修正的重點在消費者保護,對於保險契約的締約過程,著墨尤深。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本書為完善保險法法制,參酌德國的修法,多所建言。「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本書雖然已經是第五版,但是版版修正,版版補充,也為版版發現錯誤而神明自咎,每當此時,也只得以「常在河邊走,哪有不失足」自嘲了。此次出版,承三民書局編輯同仁,精心編校,力求完美,感謝之餘,若還有挂漏,也望讀者海涵、指教。
劉宗榮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