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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刑法問題學思筆記(一)

經濟刑法問題學思筆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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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575111069
惲純良
元照出版
2020年5月01日
167.00  元
HK$ 150.3  






ISBN:9789575111069
  • 叢書系列:刑事實體法
  • 規格:平裝 / 440頁 / 15 x 21 x 2.03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刑事實體法


  • 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 > 法政類 > 法律 > 刑事法











      這本小冊子裡收錄了作者於2014年自德國取得博士學位起,到升等副教授之前曾經在台灣發表的若干作品,大多數是經濟刑法領域的相關著作。具體來說,包括了:詐欺罪中不法意圖的內容、財產損害的形式與確認的方法、內線交易罪的保護法益與制裁結構、商業賄賂行為的可罰性分析、連帶沒收案例分析、環境犯罪的法益定性與犯罪性質、以及若干與背信罪相關的問題等,近幾年來文獻上討論的焦點。文章中展現了作者在研究問題時思考的路徑與方法,因此稱之為「筆記」或許並不為過。如今集結成冊,除了方便有志於研究經濟刑法的讀者查找之外,也為算是作者的研究生涯留下一點小小的紀錄。


     





    序 言



    ◆公職詐欺與財產損害——財產危險到底是什麼?

    壹、前 言�1

    貳、德國判決的發展概況�2

    一、RG v. 27. 04. 1931 – III 171/31�2

    二、BGH v. 26. 06. 1952 – 5 StR 58/52與BGH v. 13. 08. 1953 – 4 StR 320/53�3

    三、BGH v. 16. 05. 1954 – 5 StR 552/53�4

    四、BGH v. 18. 02. 1999 – 5 StR 193/98�6

    五、小 結�7

    參、公職詐欺案例中損害時點與類型的判斷�9

    一、損害判斷的時點:處分時�9

    二、損害的發生形式:財產危險不是危險,而是一種實害!�13

    三、損害的認定標準與刑法的獨立性�21

    肆、BGH一系列判決的問題所在�27

    一、對於財產危險概念的曲解�27

    二、將目的不相同的事務做不當的類比�29

    三、裁量縮減到零的損害判斷標準?──專業適格欠缺與人格品質欠缺都是給付價值的欠缺�30

    伍、結 語�32



    ◆期待地位作為背信罪的財產損害——評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2469號刑事判決

    壹、裁判摘要�35

    貳、裁判簡評�37

    一、背信罪保護的法益結構�37

    二、期待地位作為一種財產損害�42

    參、結 語�47



    ◆不法意圖在詐欺罪的定位、功能與判斷標準

    壹、前 言�49

    貳、不法所有意圖在詐欺罪的緣起與定位�52

    一、區分詐欺罪與竊盜罪的不法所有意圖�53

    二、不法所有意圖的由來�54

    三、不法所有意圖的定位�60

    參、不法所有意圖的功能──凸顯詐欺行為的特性�66

    一、詐欺作為截斷的結果犯�66

    二、詐欺作為財產移轉犯、獲利犯──彰顯行為的主觀不法�69

    三、限縮詐欺罪的成立範圍──同質性的要求�70

    肆、不法所有意圖的判斷標準�75

    一、中間目的與附帶結果的區分�75

    二、本文建議的判斷標準�78

    伍、結 語�80

    陸、附論:詐欺得利罪存在的必要性?�80

    一、形成史簡述�81

    二、保護法益的區別�83



    ◆誰的標準?誰的具體?——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877號判決:內線訊息具體性的認定標準

    壹、前 言�87

    貳、證券交易的特殊性:支配的雙重弱化衰減�90

    一、一般市場參與者對於訊息的支配程度�92

    二、併購兩造對於訊息的支配程度�95

    三、內線訊息的範圍≠公開義務的範圍�98

    參、誰的利益才是決定的標準?�99

    一、我國文獻概況�100

    二、德國法的立場�105

    肆、我國法的認定標準�117

    一、德國模式援用的可能性�117

    二、本案中訊息的具體性�118

    伍、結 語�121



    ◆連帶沒收淺介——德國實務經典裁判分析

    壹、前 言�125

    貳、連帶沒收制度在學說上引起爭議原因�126

    一、連帶沒收與沒收規定的強制特質不合�126

    二、連帶沒收與刑法典第73c條的過苛條款不相容�126

    三、連帶債務與沒收的制度目的不相容�127

    四、共同處分權限≠資產淨額的增加�128

    五、內部求償難以落實且法無明文�128

    參、裁判分析�131

    一、連帶沒收�131

    二、連帶沒收與假扣押�159

    肆、結 語�170



    ◆商業賄賂行為可罰性簡析——以2015年德國刑法典第299條商業賄賂罪之修正為鑑

    壹、前言:商業賄賂行為處罰的必要性�173

    貳、德國刑法典中的商業賄賂罪�176

    一、歷史簡述�176

    二、保護法益的問題�176

    三、2015年修正後德國商業賄賂罪結構簡析�191

    參、混和型態的考察�201

    一、 對台灣立法者的啟發:競爭模式與業主模式結合的必要性?�201

    二、以瓶塞案為檢驗基準�203

    肆、結 語�207



    ◆內線交易罪保護法益的探索——以市場效率假設及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為核心

    壹、前 言�209

    貳、市場效率假設的內涵及其驗證�212

    一、市場效率與市場功能之間的關連�212

    二、 Fama的市場效率假設理論:效率假設的三種模型�214

    三、定價模型的種類與選擇�219

    四、市場效率的三種等級�228

    五、小 結�230

    參、對於市場效率假設與CAPM在方法論上的質疑以及回應�231

    一、效率假設的前提性問題�231

    二、β值與雙聯假設的問題�237

    肆、市場效率假設與CAPM的規範意義�244

    一、半強勢效率等級是立法者採取的效率市場標準�245

    二、內線交易罪保護法益的設定�249

    三、從保護法益出發所能釐清的爭議問題�255

    伍、結 語�263



    ◆詐欺罪中財產損害之判斷——「財產危險」概念的回顧與展望

    壹、前 言�267

    貳、財產危險概念的文獻回顧�271

    一、德國實務見解�271

    二、學說探討簡析�286

    參、其他對於財產危險可能的質疑與詐欺罪基本結構的澄清�301

    一、「財產危險」破壞了「實害」與「危險」這一組對立的二分概念?�302

    二、財產危險只是一個評價上的遊戲、欠缺規範及實證上的意義?�313

    三、財產損害的檢驗方式:結算原則�314

    四、破產會計如何作為損害計算的輔助工具?�324

    五、財產危險壓縮中止未遂的適用空間?�329

    肆、結 語�332



    ◆抽象危險犯作為對抗環境犯罪的基本制裁手段——以污染水體行為為例

    壹、前 言�335

    貳、環境犯罪的保護法益與構成要件設計�337

    一、擺脫象徵刑法:五種環境法益內涵的理解方式�337

    二、環境法益的屬性與社會學的觀察�344

    參、抽象危險犯與行為規範�353

    一、德國文獻上對於抽象危險犯近年來的討論�353

    二、行為規範概念簡述�383

    肆、結 語�393



    ◆商譽損失作為背信罪之財產損害?——評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金上重更??字第8號判決

    壹、本案事實�395

    貳、爭 點�396

    參、判決理由�397

    肆、評 析�398

    一、背信罪中財產損害調查的方式與結構概述�399

    二、商譽的定性、分類與計算方式�405

    三、商譽作為背信罪的保護對象?�410

    伍、結 語�417





    序言



      起心動念出版論文集,最初的想法之一,其實只是想為自己誤打誤撞、進入學術這個行業留下一點小小的紀念而已。回首栽進學術這條路的過往,或許不是那麼盡如人意、一帆風順;但是即便如此,不管是在出國留學獎學金的甄試、德國尋覓博士指導教授,或者是歸國之後尋找教職等各方面,一路上,我都得到政大時期師長們諸多的幫助。師長們從來沒有因為我不是出自他們自己的師門,而減少對我的鼓勵與提攜。作為學界的後生晚輩,如果有什麼能夠作為回饋的話,那麼把助理教授時期的一些想法「結算表列、造冊呈報」,敬獻給在這一路上曾經鼓勵、提攜過我的師長們,或許可以是另外一種形式的表達感謝;這算是出版論文集的第二個動機。當然,方便對於經濟刑法有興趣的讀者查找,也是集結出書的重要原因之一。



      作為一個在台北出生、長大的小孩,來到雲林任教,大概是一件想都不曾想過的事情,但是我至今並不後悔來到雲林科技大學工作的決定。科技法律研究所的前輩與同事們給我充分的空間發揮所長。雖然雲林相對偏遠,但是沒有太多行政事務的束縛,反而讓我有更多的時間與機會,沉浸在自己的學術異想世界裡,始能成書。對於雲科大科法所友善的教學、研究環境,我有必要於此一併致謝。



      回想起自己的大學時代,協助某位師長將論文集結成冊的時候,並沒有統一書中各篇文章的引註格式。當時師長的說法是:要留下成長的痕跡。現在輪到自己出書才發現,有沒有成長不知道,但是去統一註腳格式的確是一項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先不問各篇論文當初因應不同期刊的要求,本來就有著不盡相同的引註方式,統一改寫時又可能發生錯漏的問題,光是要選定一種不會提供過多非必要的資訊、卻又能同時清楚標明出處、方便讀者查找的引註格式,就是一件頗傷腦筋的事情。除此之外,為了能夠把話說得更清楚些,在所收錄的各篇文章中,除了若干細節之處偶爾有些字句上的微調或修正之外,在排版校正的相關事務上,不僅要感謝元照出版公司專業的工作團隊,我在雲科大科法所兩位優秀的兼任助理,李俞炫、陳映竹同學的辛苦校對,自然也是功不可沒。



      最後,感謝芳名錄中最重要、也是絕對不容忽略的,當然是我的母親:林秀雲女士。感謝母親一直以來對我無私的奉獻與支持,容許我任性地放下律師的工作,遠赴萬里之遙的異鄉,踏上我的學術異想之旅。如果我今天能夠有任何一點點值得誇耀之處的話,那絕對不會是我迄今為止微不足道的學術能力或成就,而是我有一個難能可貴、睿智開明的母親!


    惲純良

    2020年2月

    序於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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