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僧黌與僧兵》只有部分內容涉及藏傳佛教,而不是藏傳的專題論著,但藏文剛好有二詞分別指僧團兩類群體,所以姑且借取了藏文詞的拉丁轉寫dpe cha ba 和ldab ldob 作為英文書題的用字。原因是藏文dpe cha ba 的字面義是「讀書人」,傳統上就是指寺院中從事研究與教學的僧侶知識群體,藏文ldab ldob則是僧團內投身衝突的特殊僧侶群體,據此與中文書題「僧黌」與「僧兵」二詞呼應,以標示這冊討論以教育和衝突為題,探討佛教與社會、政治之間的互塑之構思。
例如傳統佛教社會的僧伽教育,從教育社會學(sociology of education)或教育人類學(educational anthropology),甚至是比較教育學(comparative education)之觀點來看,若要與傳統中國社會的正規教育作對照時,其最對應的對家,恐怕漢傳佛教不見得是最相應的,反而是儒家體制下的各類和各級書院教育才可能是相關的對應者。換言之,研究漢文化儒家體制書院教育,甚至有可能比研究漢傳僧伽教育,對我們理解上座部、藏傳等佛教社會寺院教育的作用更有間接的啟發。除非經過特別考慮,漢人文化在思考教育問題時,罕會將佛教當回事,如果不察漢人文化與社會下佛教視野的成因,這會變成一個不自覺的盲點,導致我們不容易以與社會密切相關,教育議題的意識,來理解藏傳與上座部僧伽教育在這些傳統佛教社會中的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