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大家好,我是宋定翔,本名是王俊翔,自從臺大法律系畢業後,終於取得臺大法研所民事法學組碩士學位了!目前主要在台北保成講授民事訴訟法,偶而也教教民法,以後應該也會偶爾在台南高雄的學儒教教書唷,線上函授也看得到我。對於我平常對於民事法的實務見解或學說分析,或是抽書有興趣的話,也可以追蹤我的FB粉絲專頁「宋定翔 SongRa」∼
雖然在本書一版出版後,我國於2019年7月4日依法院組織法之修正規定,正式施行大法庭制度,並廢除判例選編制度,過去最高法院依法選編之判例,若無裁判全文可資查考者,應停止適用,而未經停止適用之判例(裁判全文可資查考者),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本書「似乎」有必要配合修法而將不再適用的判例加以刪除或選擇類似判決取而代之。
然而,本次改版並未進行此番調整。因為一來,本書作為專攻司律二試或法研所考試的解題書而非打底書,本不以介紹實務見解作為主旨(而只是輔助),且判例選編制度縱使遭到廢棄,實務見解是否隨即變更,仍待觀察。判例要旨並不會因為被拿掉判例的名稱就變成再也不可以用的見解,因此過去判例要旨的理由與結論仍有知悉的必要。二來,在本書基本寫作精神上(以及實際上的司律二試),個別題目之寫作並不受實務見解之拘束,不因實務見解採取何說,即隨之附和,是以本此修法對本書之影響較小。
除此之外,這次改版額外收錄108年法研所試題及108年司法官、律師民事法第一節第一題(第二題涉及身分法,或許以後在收錄在我的其他書籍中)。至於108年司法官、律師民事法第二節第一、二題,我覺得擺在民事訴訟法的解題書較為合適,因此收錄於我的另外一本全新改版的書籍《老師解題 民事訴訟法》二版。
準備國家考試的過程,某程度宛如一場自己跟自己的對話,看似必須孤身奮戰、與眾多考生競爭,才能躋身於司法官或律師一職。但是,我並不這麼認為。從六年前接觸國家考試到現在,我仍然相信備考應該是一場「團體戰」。因此2017年5月我進入了補教界,希望能將自己所學投身於整個準備國家考試的場域。也正是因為如此,我在今年開始了一份司律二試讀書會計畫,嚴格施行臺大傳統考試性質讀書會的方式,直接與司律二試以及參加的捧油來場直球對決。雖然參與名額是限定的,但依舊希望資源的運用能夠最大化,所以我跟徐浩天(負責刑事法)也會將針對每一次模擬考試的結果撰寫「評分說明與考生狀況」,以及將「主持人講解過程」錄製並公開於「宋定翔 SongRa」粉絲專頁及「宋定翔 SongRa」Google Site,讓更多人能夠「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並讓我們的評分方式受到公開批評,最大化我們讀書會的格局。期待藉由這樣的正向方式,能夠讓參加本讀書會的捧油們一來感到警惕,二來感到自信!並且也能讓沒有參加本次讀書會的其他捧油能與我們一同邁步向前∼
最後,本次改版依舊要感謝寶拉老師的幫助,以及出版社同仁們的鼎力相助。同時,也祝各位準備國家考試的捧油,都能在考場上展現自己的實力與自信,更希望本書對你能有所幫助。也希望我的讀書會計畫能夠成功rrrrrrrrr
宋定翔(王俊翔)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