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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失控:情色勒索、網路霸凌、遊戲成癮無所不在!孩子的安全誰來顧?

網路失控:情色勒索、網路霸凌、遊戲成癮無所不在!孩子的安全誰來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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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9845182
蘇珊.麥可林
張芷淳
好優文化
2020年3月30日
150.00  元
HK$ 127.5  






ISBN:9789869845182
  • 叢書系列:view
  • 規格:平裝 / 288頁 / 14.8 x 21 x 1.3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view


  • 親子教養 > 生活教養

















    ★第一本獻給父母的詳盡「網路教養」指南

    ★澳洲最頂尖的「網路安全專家」傾囊傳授35條黃金法則

    ★每位父母都必須和孩子討論線上安全問題!




      「沒有所謂安全的網站,只有懂得自我保護的使用者。」-蘇珊.麥可林



      作者蘇珊.麥可林身兼網路警察和三個小孩的母親,從多年實務經驗中洞悉問題本質,體悟出最務實的根本解。本書為作者最暢銷的書籍,修訂更新版本提供更完善的指導方針,是每位父母與孩子在網路安全及使用上必備的溝通指南。



      閱讀此書,將會改變你對於網路資安的認知,大幅提升你保衛孩子線上安全的戰力。



      •精心彙整最常遇見的網路安全課題

      •搭配實用的預防守則、解決步驟

      •解析數十個真實案例

      •列出多種緊急狀況之快速應變清單

      •提供豐富的專業協助資源



      日新月異的科技和網路時代徹底改變了我們接受資訊、社交溝通、悠閒娛樂的模式。身為數位世代的原生住民,孩子早已習慣於自由多元的網路世界,擁有一身嫻熟的數位技能。然而,孩子仍處於心智尚未成熟的階段,容易受到他人的影響、飽受同儕的壓力、不懂得如何正確保護自身安全,因此容易淪落為網路色狼的囊中物。



      孩子必須知道:

      •網路隱私其實並不存在;即使設有高度安全性,資料還是可能被竊取。

      •網路匿名是不可能的;若是犯罪,警方可取得真實身分。

      •任何上傳到網路的內容都無法完全刪除,上傳之前須三思。

      •凡走過必留下線上痕跡,網上所做的事都會影響自身名譽。

      •千萬不可以和朋友或陌生人分享密碼、私密照或影片。

      •沒有任何網站或應用程式是絕對安全的。

      •網路上人人都可以任意偽裝。

      •在網路上攻擊、騷擾、勒索、霸凌他人,都會觸法。



      還有許多孩子不懂的事,可能連父母也還沒搞懂:

      「若孩子的裸照被同學上傳到網路,該怎麼處理?」

      「若孩子和網路上的『好友』交換了裸照自拍,該如何與孩子溝通?」

      「若有人誘拐孩子在攝影機前裸露身體,該如何保護孩子?」

      「若孩子在網路上被同學集體攻擊、騷擾和威脅,該怎麼辦?」

      「若有人惡意上傳孩子的私密影片,導致這支影片在網路上瘋傳,重傷孩子的心理和名譽,該如何有效地即時處理?」



      情色勒索



      Snapchat等分享影像的熱門平台上,傳送的照片會在螢幕上「消失」,讓使用者以為這樣分享私密照很「安全」。但是檔案只要一旦上傳網路,要徹底刪除是幾乎不可能的。不論是親密的男女朋友,或止於網路上的朋友,都有可能利用下載、截圖等方式持有私密影像檔案。青少年可能因為想維持關係、滿足被誇讚的私慾,或在對方半逼半哄的狀況下妥協,而傳送出自拍裸照。



      情色勒索的形式即為以威脅公開私密影像為由,脅迫被害人從事不想做的事,讓他們誤以為無法脫身而只能就範,傳送給加害人更多裸露影像、提供財物,或滿足各種性要求等等。



      網路霸凌



      網路霸凌是藉由網際網路來進行個人或團體的騷擾、辱罵或詆毀的行為,不同於現實生活中的霸凌,只要隨身攜帶上網科技產品如手機,就能隨時隨地在匿名的狀態下,於網路空間公開羞辱他人。



      根據國內資料統計,曾經有網路霸凌受害經驗的比例高達74.6%。受害經驗常見的形式為騷擾猥褻、謠言中傷、誹謗、威嚇等。網路使用時間愈長,受害創傷程度相對也愈高。



      遊戲成癮



      網路成癮的普遍性和嚴重性須受到重視,線上遊戲的高度成癮性能比為電玩世界的快克古柯鹼,青少年要離線時產生的躁動不安感,或玩到廢寢忘食的現象,就如同物質成癮,需求量增加,且有戒斷的症狀。



      本書為< Sexts>新譯重製版



    好評推薦



      「對於希望子女具備足夠技巧、知識和策略,並能用安全、聰明且負責的方式使用網路的父母——此書實為必讀之作。」——澳洲心理學權威 卡爾格雷格博士 Dr. Michael Carr-Gregg



      「在無遠弗屆的數位世界裡,此書至少能作為父母親的一盞明燈,指引方向。」——《每日電訊報》



    專業共同推薦人



      ※陳信聰�公視有話好說節目製作人、主持人

      ※黃珮瑜�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彭菊仙�親子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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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序 遏止兒童色情犯罪,我們都在同一條船上�黃珮瑜

    推薦序 我們都是成為父母後,才學著怎麼當父母�陳信聰

    前言 一位警務人員兼母親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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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一探究竟

    身處網路的匿名虛擬世界裡,仍須要保有現實生活中的教養禮儀和安全警覺。網路公共空間無所謂的隱私,只能再三地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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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網路常識的養成從家裡開始

    管理好孩子的上網時間和內容,培養孩子良好的網路習慣。及早和孩子展開對話,理解孩子的同儕壓力和好奇心,同時應盡父母的管教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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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孩子的線上名譽

    在網路的世界沒有「取消」的選項。任何在網路空間留下的文章、評論、影像、通話紀錄等,都會成為無法移除的數位足跡,能直接影響孩子的名譽和形象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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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孩子都在線上做些什麼?

    面對五花八門的網站和應用程式,要注意網站的年齡限制和互動模式、應用手機內建的家長監護功能、鼓勵孩子正確使用網路和科技產品,以預防孩子遭遇網路上潛在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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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線上交的朋友也許並非真心

    孩子渴望關注或想趕快轉大人的心態,常讓網路犯罪份子有機可乘,運用話術來拉近與孩子的距離,進而掌控或威脅孩子做不願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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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網路霸凌:生存守則

    你了解孩子的上網行為嗎?孩子可能是網路霸凌的受害者,也可能是迫害者。多關注孩子的情緒、行為和交友狀況,與孩子理性討論網路霸凌的問題,同時和學校、警方等相關機構共同建立防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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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他們都拍了什麼?裸照和裸露自拍

    裸照自拍、情色簡訊是親子溝通比較尷尬的一環。但在現今網路時代,私密照瘋傳的現象相當普遍、嚴重,因此勢必要幫助孩子建立正確的上網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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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他們為什麼不肯下線?

    孩童網路成癮的情況相當普遍,無法掌控合適的網路使用時間,身心健康大受影響。父母也必須注意遊戲的分級、內容是否暴力、孩子會在線上接觸到的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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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還有哪些網路問題?

    主動去了解孩子可能會對什麼話題感興趣,開啟對話,以避免網路的暴力、情色或極端內容早一步成了孩子的啟蒙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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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你能做的事

    依循明確的網路教養準則,父母能和孩子一起在網路上學習、擁抱科技所帶來的益處,而不會感到龐大的壓力或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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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尋求協助的管道

    面對複雜難解的網路安全問題,不須要孤軍奮戰。豐富的資源能協助父母「對症下藥」,建立良好的親子互信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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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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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親子線上安全協議





    作者序



    一位警務人員兼母親的告白




      身為三個孩子(已是青少年)的家長,自從最大的孩子在學校接觸到網路科技開始,這過去的十七年間,我都必須正面處理這個問題。就像多數的「老人」,我毫無頭緒,也不是特別有興趣,更沒有特別思考在數位世代裡我應當如何改變自己的教養方式。



      我們的第一部電腦甚至沒有網路,只是用來繕打文件或玩磁碟遊戲。當初我們計畫要等到最大的孩子上中學以後,再添購第一台家用電腦,在這個時間點之前我們真心覺得沒有必要。然而,當她上三年級時,我們讓步買了一台。當時我們意識到科技是重要的工具,又因為當時女兒在學校學習科技,相應之下,我們必須接受。這代表了在我們第一個孩子九歲時,科技進入了我們的生活。最小的孩子在他一會按滑鼠的時候就開始接觸了科技。



      儘管最大的跟最小的孩子只相差六歲 (中間還有一個孩子),他們在科技的使用上天差地遠。即便到了今天,已是青少年的他們在面對和使用科技上相差甚遠。世代差異在這個例子裡並非二十到二十五歲的距離,而是五年之差。這也使得跟上科技的腳步——不論是好的壞的——都更加困難。為人父母上一個月才學到的科技,在這個月或不遠的將來就會變得過時。一個今天熟悉的應用程式很快就會被另一個完全沒有聽過的取代。



      我的職涯始於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五日,當時的我加入了維多利亞警隊。如同多數年輕熱心的警察,我熱衷於抓壞蛋。任何壞蛋都可以,但逮捕犯罪情節嚴重的罪犯尤其能帶給我一股興奮和深切的成就感。那個時候,犯罪發生在現實生活中具體的環境裡。早期的我派駐於費茲洛依,這是墨爾本人口密集區裡一個特別忙碌的的區域。過去人人皆知這裡每平方公里的酒吧比警察機關還要多。這個時候,虛擬犯罪尚不存在,手動打字機仍然普及。



      快轉至一九九四年,我派駐於墨爾本北郊區,此區相對新穎且正快速擴展。我是警察學校參與計畫的一員。這項計畫派遣警察前進當地學校,希望與當地兒童建立正向的互動關係及打破藩籬。計畫宗旨在於利用教育防範未成年人犯罪,並積極解決問題,而非消極等待問題發生。當時的我對此充滿熱忱,現在依舊如此。



      在執行參與計畫之時,我的網路旅程也隨即展開。一九九四年二月,我以維多利亞警員的身分首次接獲關於網路霸凌的通報。我依然記得一通來自當地中學八年級課程統籌員的電話,電話中他邀請我到他所在的學校,因為他帶的一群八年級女生需要一些「警察的說法」。



      即使到了學校,我還是完全不知道那些女生做了什麼。這位老師開始討論起網路,我以為他只是在閒聊而已。一九九四年的我沒有手機,工作的地方也沒有網路。我更是很少在家上網。接著,他說:「這些女孩在網路上做了些過份的事。」



      這是什麼情形?我記得自己回應了類似這樣的話:「這樣做對嗎?」和「這樣很不好!」這些是我當時唯一能想到的話。我甚至不知道這樣的情形可否稱為犯罪。身為警員,更糟的是身為父母,我完全不了解這個狀況,我當時想著:這是我之後將會面對的事嗎?



      時至今日,這件我首次接獲的網路霸凌案,仍是我處理過最嚴重的案子之一。這群女孩其中一人在鬧翻後,想要報復另一個人。加害人(已經沒有更適合的詞語)在成人性愛聊天室發布了一則廣告:「如果你想要免費性愛,請聯絡這個女孩......」廣告更附上了這位她不再喜歡的同學的姓名、住址和電話號碼。她當時無法預見的是這樣的行為對於被害者及其家屬造成的後果:一堆男人上門找尋那位大方提供免費性愛的十三歲女孩。



      也因此,被害者的一家人必須暫住在汽車旅館裡。我首次遭遇的網路霸凌案,對我而言,是一項非常困難的考驗。老實說,我根本不知道怎麼處理,只能盡量見招拆招。我意識到自己應該要學習,於是我開始學習。至今我們仍會看到青少年在網路上做出糟糕的決定,這個現象永遠不會改變,因為他們的認知發展程度將永不及他們的科技能力。因此,我們必須陪伴他們,在一路上提供協助和指引,並準備好在必要的時刻插手處理。身為家長,你的角色並非孩子最好的朋友。



      我的教育和研究之路使我能遊歷世界,並前往美國及英國研讀。在澳洲,我是唯二成功獲得英國中央蘭開夏大學兒童網路安全證書的人。學得愈多,我就愈想要學習。對我而言,網路安全顯然會成為澳洲嚴重的問題,如同其他人口更多的國家所經歷的一樣。身為澳洲頂尖網路安全顧問中心——「Cyber Safety Solutions (網路安全解決方案)」——的主任,我一直在學習和增進對於網路的知識,並將之盡可能分享給更多的人。



      重要的是,要讓家長及其他關心與教育青少年的成人都能有正確的工具。每年下來,我平均指導超過七萬名年輕人和上千名家長、教育者、與青少年相關的人士和臨床心理醫師。當我們一起擁抱科技的好處,而非專注於科技是否會成為問題,大家才能受惠。最重要的是,更多的年輕人會因此在網路上更加安全。



      這本書是根據我做為警員在網路安全領域多年的經驗,也是根據我做為三個精通科技的孩子的母親所獲得的經驗,並加上我在多國的進修研究經歷。我現在幾乎每天拜訪世界各角落的學校,處理線上安全的問題和教育青少年、老師及家長。



      藉由與關鍵線上組織建立的穩固關係,我也提供初期危機管理、意見、和解決方法。我很榮幸能夠被 Facebook 家庭安全中心列為可靠的網路安全專家。



    推薦序



    遏止兒童色情犯罪,我們都在同一條船上




      雖然擔任婦幼組檢察官已經是多年前的事情了,但是有一個案件至今仍然令我印象深刻,就是一位有戀童癖的男子對其他無辜的男童、女童所犯下的性侵、強拍裸照的案件。為了避免將該男子的真實姓名顯現出來,我就稱他為A男。



      民國八十六年當A男年僅十七歲時,他積極前往國小擔任交通導護義工,以獲得接近孩童們的機會,他先跟一群小男生混熟,取得信賴後就順勢邀請他們到住處打電動,幾次下來,當男童及家長們漸漸放下心防後,A男家就成為男童們課後照顧的好去處,然而純真的小男童們萬萬也想不到,這位平日對他們照顧有加又提供電動給他們玩的大哥哥,竟是一位想要侵害他們的人。



      猶記得當我要訊問其中一位受害女童時,雖然花了很多時間與女童建立信賴感,並且有社工人員陪同,但她仍然無法說出當時被害的情節,從頭到尾只是一直不斷的哭泣、流淚,看著她悲傷的樣子,我怎麼也無法再問下去了,我相信她在被侵害的當時一定受了很大的創傷,而不願意再去回想……



      我看著從A男電腦中搜出該名女童當時被強拍裸照,女童緊閉雙眼及嘴唇的的害怕表情,相信這樣的證據已足以讓法官對A男為有罪的判決。



      這次A男被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施以治療至治癒為止,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年。法官以為這樣就能遏止A男再犯,然而就在A男出獄不到一年,他又如出一轍地對信賴他的孩童下手,所不同的是,這次A男利用社群網站 Facebook 為跳板,他先以假名建立一個粉絲專頁,專門協助想從事表演的孩童們去試鏡,由於社群網站傳播的效力,讓A男輕易就吸引眾多家長們將孩童交給他去參加各種試鏡演出,甚至在外過夜,A男並再度得以接近孩童們,且一如往常地對孩童們強制猥褻、性侵、強拍裸照。這次被查出的受害者有七位,由於A男有多次前科紀錄,一審法官判處A男應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該案迄今尚未確定。



      兒童色情一直是聯合國關注的議題,聯合國在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二十日的會議上通過《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於一九九零年九月二日生效,這是首條具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並涵蓋所有人權範疇,以保障兒童在公民、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中的權利及兒童的生存和全面發展,使其免受剝削、虐待或其他不良影響。



      而我國業已透過制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予以國內法化,相關法制規範亦漸漸趨於完備,然而關於此種以網路犯罪手段而影響兒童身心發展之犯罪手法,仍待制訂更完備及具體可行之法律以利案件之偵查。



      在相關法制尚未完備及偵查工具無法處理之時,最好的方式就是學習如何防範於未然。筆者以自身之辦案經驗及為人母親的心境,深入淺出地介紹各種網路犯罪的態樣,並教導因應之道,對於家中現正有經常流連於網路世界孩童之父母而言,無異是提供非常寶貴而實用的教戰手冊。除了書中表列的有些國外慣用語,與臺灣時下年輕人使用者並不相同,然而關於如何處理網路霸凌、了解孩子們在每一個送出自拍裸照下的瞬間情境及後續如何持續掌握最新資訊等面向,均提出非常詳細的說明,相信此書的出版必能大幅降低孩童們受到不當侵害的可能性,對國家社會大有裨益。


    黃珮瑜(現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其 他 著 作
    1. 暗網:被窺屏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