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個人在1993年4月出刊的《問題與研究》發表了〈聯合國會員國的會籍與代表權問題〉的論文,當時聯合國有179個會員國,至今(2019)年聯合國的會員增加到193國。若從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算起,聯合國那一年有132個會員,過了將近半個世紀的時間,聯合國增加了61個會員國。但目前台灣還一直不是聯合國的會員。
在台灣的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政府雖然仍有中國(China)的名號,但已不像過去在聯合國擁有中國席位時自稱「中國」或「自由中國」。惟在它統治下的「台澎金馬」稱為「台灣地區」或中華民國的「自由地區」,中華民國政府自我主張之主權所及的地方至少還包括「大陸地區」,而這個「大陸地區」卻是聯合國及國際社會所認證的唯一及合法的中國,國號全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國際社會一般稱為China)。中華民國的這個「大陸地區」,不但是聯合國的會員國,同時還是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
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案驅逐蔣介石的代表至今已近48年,目前經自由民主選出之統治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卻仍有上述的主張,實令人難以置信。也正因此更讓個人覺得關心台灣的外交困境、國際地位及台灣未來的前途,則有必要了解統治台灣之中華民國政府曾經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到最後被逐出聯合國的這一段歷史。這也就成為促使個人寫作本書的最主要緣起。
2019年5月,當本書接近完稿之際,仍看到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雖以「Chinese Taipei」的名義委屈的希望能繼續受邀成為世界衛生大會的觀察員,卻仍遭拒於日內瓦的會場之外。這正是牽涉到台灣或中華民國不是聯合國會員的根本問題。而中華民國政府不可能「重返」聯合國,因為中華民國原來在聯合國的中國席位從1971年聯合國通過2758號決議案後,就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及繼承。
台灣或中華民國一直也想參與聯合國其他的專門機構如「國際民航組織」,也不得其門而入,同樣也是牽涉到台灣國家定位的根本原因。聯合國之外還有許多和我們日常生活各層面有關的國際組織值得台灣去參與,而台灣也有優質的能力去回饋及貢獻,台灣一直以來想參與的「國際刑警組織」就又是一個例子。
台灣人在很多方面表現都相當傑出。台灣領土雖不算大卻比聯合國60個以上的會員國的領土面積都來得大。又台灣人口不算多卻高過聯合國130個會員國以上的人口。假如台灣成為聯合國的會員,上述參與國際組織的問題不但都能迎刃而解,以台灣在許多方面的努力及所展現的成績,相信聯合國的專門機構甚至會展開雙臂歡迎台灣參加。台灣當然就會享有與世界各國相互學習及貢獻國際社會的正常管道。台灣人也有提升國際觀及訓練培養外交及國際組織人才的機會,甚至能進入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的領導體系發揮影響力。同理,南韓的國民潘基文曾出任聯合國的秘書長10年,而中國爭取到不少國際組織的領導職位,則都是鮮明的例子。
本書寫作的過程,個人要感謝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的同事及研究生同學,在過去作者專任教學的服務期間,論及台灣和聯合國的議題時,個人曾獲得的許多足以令人深思或再探索的觀點。而這本書能順利的出版,作者要感謝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陳隆志博士慨允提供各項相關的協助,此外也感謝基金會副執行長蘇芳誼先生和辦公室主任陳雪琴小姐提供校對、排版及出版庶務等的專業協助。惟本書任何疏失的地方,仍是作者應負的責任。最後,本書能成為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台灣聯合國研究書庫的叢書之一讓個人感到特別的榮幸。
陳文賢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