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狀況
「香港二樓書店」讓您 愛上二樓●愛上書
我的購物車 加入會員 會員中心 常見問題 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邁向第一華人書店
登入 客戶評價 whatsapp 常見問題 加入會員 會員專區 現貨書籍 現貨書籍 購物流程 運費計算 我的購物車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 > 今日好書推介
   
好吃(NO.5+6)套書(共二冊)
  • 定價99.00元
  • 8 折優惠:HK$79.2
  • 放入購物車
二樓書籍分類
 
民法基礎五講(五版)

民法基礎五講(五版)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575112035
李淑明
元照出版
2019年9月01日
193.00  元
HK$ 173.7  






ISBN:9789575112035
  • 叢書系列:民事實體法
  • 規格:平裝 / 520頁 / 17 x 23 x 2.65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五版
  • 出版地:台灣
    民事實體法


  • 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 > 法政類 > 法律 > 民事法











      .想擺脫法律文盲,卻又不得其門而入嗎?這是一本有著偶像劇情節的民法入門書,由男主角王大明、女主角陳小美,帶您從日常生活認識民法。



      .想成為法律人,卻又看不懂法律的有字天書嗎?這是一本口語化的民法入門書,「讀」書像在和作者「對話」一樣,讓您輕鬆學完整套民法。



      .想躋身公職,卻又覺得比登天還難嗎?這是一本務實的民法入門書,【考情觀測站】和【爭點分析】帶您掌握得分技巧,邁向公職之路,從本書開始!


     





    戲說民法

    自 序



    第1講 總則編──為什麼法律人的第一課,總是從民法開始?

    第一回 權利主體�3


    第一課 先從「權利能力」談起�3

    第二課 再談「行為能力」之設�11



    第二回 法律行為�22

    第一課 什麼是「意思表示」?�22

    第二課 什麼是「法律行為」?�26

    第三課 代 理�44

    第四課 無權處分�52

    第五課 條件與期限�54



    第三回 期日期間與消滅時效�68

    第一課 期日及期間�69

    第二課 消滅時效�70



    第2講 債編──錢很重要!先從財產法談起

    第一回 契約──以買賣契約為例�81

    第一課 契約之成立�81

    第二課 契約之效力�87

    第三課 契約之擔保�121

    第四課 涉他契約�131

    第五課 契約之消滅�135

    第六課 懸賞廣告�141



    第二回 無因管理�151

    第一課 無因管理之成立�153

    第二課 無因管理之效力�155



    第三回 不當得利�160

    第一課 不當得利之成立�161

    第二課 不當得利之效力�165



    第四回 侵權行為�171

    第一課 侵權行為之成立�171

    第二課 特殊侵權行為�184

    第三課 侵權行為之效力�196



    第五回 其他契約類型�207

    第一課 贈與契約�209

    第二課 租賃契約�212

    第三課 借貸契約�219

    第四課 委任契約�224

    第五課 僱傭契約�230

    第六課 承攬契約�233

    第七課 合會契約�238

    第八課 保證契約�241



    第3講 物權編──繼續拼經濟!續談財產法

    第一回 物權法之基本原理�258


    第一課 何謂「物」?又何謂「物權」?�258

    第二課 「物權」之變動原因�266

    第三課 公示原則vs.公信原則vs.善意受讓�279



    第二回 所有權�288

    第一課 所有權之特性與權利內容�290

    第二課 不動產所有權�294

    第三課 動產所有權�298

    第四課 分別共有�305

    第五課 公同共有�314

    第六課 區分所有�317



    第三回 用益物權�326

    第一課 什麼是「用益物權」?�329

    第二課 地上權�329

    第三課 農育權�334

    第四課 不動產役權�336

    第五課 典 權�338



    第四回 擔保物權�343

    第一課 認識「擔保物權」�346

    第二課 抵押權�348

    第三課 動產質權�357

    第四課 留置權�360



    第五回 占 有�367

    第一課 占有之要件�367

    第二課 占有之類型�368

    第三課 占有之保護�371

    第四課 占有之喪失(消滅)�372



    第4講 親屬編──談點人情世故∼身分法

    第一回 從親屬法之基本觀念談起�379


    第一課 親屬關係�379

    第二課 親等之計算�383



    第二回 婚 姻�388

    第一課 婚約(訂婚)�388

    第二課 結 婚�390

    第三課 夫妻財產制�399

    第四課 離 婚�407

    第五課 同性婚姻�411



    第三回 父母子女�421

    第一課 婚生子女�421

    第二課 非婚生子女�425

    第三課 親 權�427

    第四課 扶 養�430



    第四回 收 養�434

    第一課 收養之成立�434

    第二課 收養之效力�438

    第三課 收養之終止�439



    第5講 繼承編──曲終人散後的身後事

    第一回 繼承權�445


    第一課 什麼是「繼承權」?權利內容如何?�445

    第二課 繼承之效力何時發生?�446

    第三課 繼承權之喪失�447

    第四課 繼承回復請求權�449



    第二回 誰是繼承人?�453

    第一課 法定繼承人�453

    第二課 代位繼承�455

    第三課 應繼分之計算�458

    第四課 遺產酌給請求權�460



    第三回 遺產之繼承�464

    第一課 哪些遺產可以繼承?�464

    第二課 共同繼承主義�467

    第三課 概括繼承之有限責任制�469

    第四課 拋棄繼承�471

    第五課 遺產之分割 �474



    第四回 遺 囑�483

    第一課 該如何立有效的遺囑?�483

    第二課 遺贈vs.特留分�486

    ?





    改版序



    戲∼說∼民法




      該怎麼樣寫一本人人都看得懂的民法入門書呢?用畫的?說個故事?還是……寫成劇本呢?ㄟˊ!劇本?應該是個不錯的點子喔!民法,說穿了,不就是套「遊戲規則」嘛!用以規範你我每天從睜開眼睛開始、直到∼說遠一點,直到人生謝幕的時候為止,大至買下人生的第一棟房、找到人生伴侶共組家庭,小至每天到早餐店、超市買些吃的、用的,這些大大小小的事兒,該遵守哪些規範?又會發生什麼樣的法律效果?這就是民法。既然民法和每天的日常生活如此相關,那麼,把整套民法寫成連續劇(如果能有俊男美女擔任主角,並且附上照片,成了偶像劇,那就更棒了),應該是最平易近人、深入淺出的民法入門書的寫法了。



      果然!本書自問世以來,得到許許多多讀者熱情的迴響,讓筆者真的好開心,找到知音了!謝謝各位!當然,各位的肯定更讓筆者不敢偷懶,時時刻刻注意立法動態,還有最新的考情資訊,希望能及時地透過改版,將這些資訊傳遞給各位。



      終於到了改版的時候了。趕緊來說明一下這次改版的內容。



      改版重點一:重新改寫【第4講】和【第5講】。和生澀難懂的契約關係、抵押權等等比較起來,民法親屬編和繼承編(合稱為「身分法」)的規範與內容,實在是平易近人、溫馨可愛許多;更重要的是∼實用性更甚於財產法。尤其是近幾年來,立法動態無不繞著身分法打轉,從繼承法的無限責任修改為有限責任、親屬法的扶養義務的變革以因應層出不窮的家暴事件,乃至於大法官會議於106年作成第748號解釋,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性法,哇!這些關係著你我一生幸福的法規內容,當然不能不知道囉!於是,筆者於【第4講】和【第5講】大幅地補充、更新、修正,變動幅度之大,幾乎可說是全部重新改寫。全新的內容,更豐富、更符合時事所需,希望您也會喜歡!



      改版重點二:【考情觀測站】的更新。雖然參加國家考試可能還未成為您的近期目標,可一旦進入法律人的世界,好像……很容易就會踏上這條「不歸路」!國家考試很難嗎?嗯∼難說,這得看您懂不懂得讀書方法而定。有道是「師父帶入門,造化看個人」。如果您現在正捧著這本小書,那筆者可以很自信的告訴您:至少,您踏出了正確的第一步。這不但是一本民法入門書,而且是一本「好的」入門書。除了傳達正確的民法知識外,還有許多國家考試全真考題的解說。相信您在看完這本小書之後,面對未來的規劃會胸有成竹、信心滿滿。



      時時傳達正確的知識、反應讀者的需求,讓這本小書帶領您加入法律人的行列,是筆者一直努力不懈的方向。您的不吝指正,更能幫助筆者將本書推向完美的極致,不懈怠地往「一本好書」的方向邁進!期待得到您的批評與指教,謝謝!


    李淑明

    2019年9月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