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狀況
「香港二樓書店」讓您 愛上二樓●愛上書
我的購物車 加入會員 會員中心 常見問題 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邁向第一華人書店
登入 客戶評價 whatsapp 常見問題 加入會員 會員專區 現貨書籍 現貨書籍 購物流程 運費計算 我的購物車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 > 今日好書推介
二樓書籍分類
 
案例土地利用法

案例土地利用法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575111977
王珍玲
元照出版
2019年9月01日
117.00  元
HK$ 105.3  






ISBN:9789575111977
  • 叢書系列:公法.行政法各論
  • 規格:平裝 / 208頁 / 17 x 23 x 1.0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公法.行政法各論


  • 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 > 法政類 > 法律 > 行政法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都市計畫技師及不動產估價師等考試,土地法規皆為必考科目,本書依土地規劃法制體例編排,共有七編,分別為:計畫法編、都市更新編、建築管理編、地籍編、土地利用編、重劃編及土地徵收編。土地問題因橫跨計畫、地政、景觀等專業,除計畫法規及地政法規外,尚與憲法、行政法及民法有關,甚為龐雜。本書所檢擇之實務爭議案例,可幫助相關領域學生及從事土地實務工作者,理解土地相關法規之內容及如何正確的應用。


     





    推薦序�林錫堯

    推薦序�陳立夫

    推薦序 案例土地利用法制研究的拓荒者�李念祖

    自 序



    【計畫法編】

    ◆都市計畫之法律性質�1


    壹、都市計畫之內容�2

    貳、都市計畫之種類�2

    參、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3

    肆、通盤檢討與個案變更�4

    伍、都市計畫之性質�4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都市計畫�11

    壹、都市計畫法之立法目的與適用範圍�12

    貳、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之立法目的與都市計畫法第79條之關係�13

    參、授權明確性原則之意義及其適用�15



    ◆論「禁止容積移入」行為之法律性質�19

    壹、容積率之意義及目的�21

    貳、容積移轉與禁止容積移入之意義及目的�21

    參、通盤檢討或個案變更�23

    肆、「禁止容積移入」之法律性質�24

    伍、不當聯結禁止、比例與平等原則�25



    ◆共有土地違規使用之裁罰�29

    壹、公共設施保留地未辦理徵收補償前,土地所有權人有哪些合法使用權利?�30

    貳、行為責任或狀態責任?�31

    參、何謂共同侵權行為人?應如何裁罰始為合理?�32



    【都市更新編】

    ◆你家被都更了!你知道嗎?�37


    壹、都市更新之意義及目的�38

    貳、都市更新所需之同意比例�42

    參、財產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46



    ◆都市更新地區範圍與更新單元之劃定�55

    壹、都市更新地區範圍或更新單元之劃定與公益目的�56

    貳、都市更新地區範圍或更新單元劃定之主體�59

    參、都市更新單元劃定評估標準與行政法一般適用原則�64



    【建築管理編】

    ◆建造執照開工日期之起算時點�71


    壹、何謂開工?�72

    貳、開工之日應如何起算?�72

    參、地方制度法第19條規定建築管理事項為縣自治事項,地方政府可否自為與建築法第53條規定「開工日」不同之解釋及認定?�73



    ◆建築線與現有巷道�77

    壹、何謂現有巷道?�79

    貳、現有巷道認定之目的�80

    參、現有巷道與指定建築線�80

    肆、現有巷道之認定標準�81

    伍、現有巷道與既成道路�87



    【地籍編】

    ◆地籍圖重測�91


    壹、地籍圖重測之法律性質為何?�91

    貳、複丈之法律依據及申請條件為何?�92

    參、更正登記之法律依據及要件為何?�93



    【土地利用編】

    ◆計畫原理與非都市土地分區及用地變更編定�97


    壹、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之意義及目的�98

    貳、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編定原則�99

    參、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變更編定�100

    肆、國土計畫法下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103



    ◆非都市土地用地變更編定與法律保留原則�109

    壹、用地變更之法律性質�110

    貳、用地變更之法律依據�110

    參、用地編定變更與法律保留原則�112



    【重劃編】

    ◆土地重劃差額地價請求權時效之計算�117

    壹、公法上請求權時效之意義及時效完成之效力�118

    貳、公法上請求權時效期間及時效起算之時點�119

    參、公法上請求權於行政程序法施行前發生之時效期間計算方式�120

    肆、行政程序法第131條規定,於行政程序法施行後,能否作為公行政主體與人民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之共通規定�121



    【土地徵收編】

    ◆徵收請求權�127


    壹、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人民是否有請求需用土地人向國家申請徵收土地之公法上請求權?�129

    貳、具公用地役關係之道路得否請求徵收?或應依民法第767條規定請求救濟?�130



    ◆從區段徵收本質論抵價地之申領�135

    壹、土地徵收之本質、意義及目的�137

    貳、區段徵收之意義及目的�140

    參、區段徵收抵價地之申領�145



    ◆公共設施保留地補償費之計算�151

    壹、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第1項、都市計畫法第49條及平均地權條例第10條規定,以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作為徵收補償之標準,其所謂「非公共設施保留地」是否應包括「公共設施用地」在內?�153

    貳、所謂「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應指毗鄰之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抑或是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第1項所稱之毗鄰各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區段地價之平均數?�154



    ◆農作改良物補償範圍之認定�161

    壹、不確定法律概念之意義�162

    貳、不確定法律概念與判斷餘地�163

    參、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司法審查密度�163



    ◆農作改良物補償標準與補償相當性原則�167

    壹、土地徵收之特性�168

    貳、補償相當性原則�168

    參、農作物補償標準�170



    ◆撤銷徵收�175

    壹、土地徵收之意義及效力�176

    貳、撤銷徵收之意義及效力�178

    參、市地重劃之意義及效力�179

    肆、抵費地之意義及效力�180

    伍、行政處分送達之方式及效力�181

    ?





    推薦序



      珍玲是我任職於法務部時,經當時的青年輔導委員會推薦面試任用之海外學人,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當時,她雖缺乏工作經驗,但能積極認事,努力學習,且整體法感強、理解力佳、反應迅速,故能勝任當時法務部參事室(即現在的法規委員會)的法制作業工作,負責法務部主管部分的法案研擬,並參與行政院所屬各部會的法案研擬,適時提供適當之法制見解,尤其能發揮其留學德國之學術知識,視需要提供德國相關法制與文獻資料,表現甚為傑出,曾獲不少記功嘉獎。法務部的工作,除擴展其法律視野外,也增進其法制實務之經驗與能力。



      珍玲素有志於學,不斷進修充實自己,於通過律師考試之同年,亦考取教育部公費留學,嗣於理律法律事務所服務後,隨即負笈至德國福萊堡大學公法研究所攻讀計畫法。回國後任教於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由於她生性淳良,為人誠摯,樂於教職,以培養更多優秀學子為職志,故能勝任愉快,且能於其所好之土地及計畫法領域內繼續從事學術研究,並受邀參與相關行政實務之法律諮商,使其理論與實務得以相互印證。



      土地行政法屬特別行政法之領域,土地問題又關乎計畫、地政、乃至景觀等專業,實證經驗特別重要。珍玲本於其上述種種歷練,發為諸多文章,甚具參考價值。本書所檢擇之土地法規相關爭議案件實例,橫跨都計、區計、重劃、徵收等計畫及地政法規,十分龐雜,然其從法規範的本質出發,將其歷年所遇之爭議性、代表性案件,以淺顯易懂文字,依法規為明確之解析,並以民眾觀點,對相關土地政策提出專業之針貶,吾人相信本書當有助於學生之學習與實務之應用,故樂為之序。


    林錫堯 大法官

    2019年8月6日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