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63年,西南邊陲的貴州,一個偏遠貧瘠的茶場裏,發生了一樁荒唐的案子:生產隊的食堂宰殺了一頭活豬,眾人大快朵頤,當晚,尚未烹飪的豬頭竟不翼而飛。在那個食物匱乏,尤其缺乏肉食的年代,一隻二十多斤重的豬頭,是人人垂涎的美食。
與茶場相鄰,有一座勞改農場,裏面關押著一批從事勞動生產的犯人,其中有一個叫姚傳經的,他當過警察,專門繪製嫌犯肖像,因他畫的一幅油畫涉嫌污蔑偉大祖國,被定為反革命罪,判刑六年,今年刑滿釋放。按當時的規定,勞改農場的犯人刑滿後,將終身留在農場,不得返回城市。姚傳經成了一名農場職工,被派去茶場破案,尋找那只豬頭。豬頭案,怎麼看都像是一齣鬧劇,查來查去,竟然引出一樁兇殺案,而這個倒楣的警察,也淪為殺人嫌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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