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瑪姬.佛格森(Maggie Fergusson)
有些人在洗澡時會靈光一現;提姆.德.萊爾(Tim de Lisle)則是在大英博物館(British Museum)想出他最了不起的其中一個點子。時值2008年春天,即將接任《經濟學人》雜誌(The Economist)《智生活》(Intelligent Life)編輯的他,陪十歲的女兒參加大英博物館舉辦的中國新年活動。雖然兵馬俑展的票已經賣完了,不過他們循著掛燈籠的步道,邊走邊看著中國戲劇團的表演,瀏覽搖身一變被布置成一個超大炒鍋的大中庭裡各式各樣的攤子,改用這樣的方式自娛。
那天是大英博物館史上入館人次最多的一天。總計有三萬五千位訪客通過票閘口,館方後來不得不關上大門,這可是繼一八四八年憲章工運暴動事件(Chariot riots)後的頭一遭。
提姆突然意識到,他小時候根本不可能發生這等情事。他回憶道,回溯到1970年代,博物館「基本上是個陰沉的地方:滿布塵埃、霉味陣陣,又密不通風。」他記得在某個下雨的週日午後,他被父母拽著去參觀維多利亞與艾伯特博物館(V&A)(「披在無頭人體模特兒身上單調乏味的老舊罩袍」)、帝國戰爭博物館(Imperial War Museum)(「嘈雜、混亂又無聊至極」),還有自然歷史博物館(Natural History Museum)(「天殺的一具又具的人體骨骼」)。
然而在他和女兒的童年相距的這三十餘年間,博物館吹起了改造之風。它們甦醒了過來,不再陰沉而內斂,而是變得輕快又喜迎造訪。羅浮宮(The Louvre)建起了玻璃金字塔,而大英博物館的大中庭變身為一個玻璃的甜甜圈。
被這所有的一切所啟發,提姆想出一個新的主題系列,名為「作家寫博物館」,其構想簡單,但強而有力。每一期的《智生活》都會找一位作家——而非藝評家——要對方重訪自己生命中意義重大的博物館,寫下喜歡(或不喜歡)那個博物館的事由,交織成回憶錄的一絲半縷。
幾年之後,我接下了這個系列的委任工作。我碰過一些回絕邀稿的有趣經驗。蘿絲.崔梅(Rose Tremain)解釋,她不喜歡博物館的理由,和她討厭新年的派對聚會是一樣的——「我覺得在非常緊迫的時間裡,被要求做出合宜的情感表達和聰明的回應,就像遭致囚禁一般」;理查.福特(Richard Ford)則坦承,他給自己「約莫四十五分鐘的時間逛展區,但之後地面就會變得具體,讓他的眼神無法聚焦」;大衛.塞德里(David Sedaris)承認,他就不是個喜歡去博物館的人,但他「是個滿愛逛博物館禮品店或流連博物館咖啡廳的那種人」。
話雖如此,作家們往往都還是很有意願再次造訪那些博物館,且在今年稍早、本主題系列結束之前,已經有三十八位作家撰寫了關於啟發他們的博物館的文章——當中甚至還有幾例,改變了他們的人生。各個作家的選擇包羅極廣,從莊嚴的約翰.蘭徹斯特(John Lanchester)筆下的普拉多博物館(Prado),到家庭式的羅迪.道爾(Roddy Doyle)筆下的紐約下東區移民公寓博物館(Lower East Side Tenement Museum),還有風格詭異的博物館,阿敏娜妲.佛納(Aminatta Forna)筆下,位於札格瑞布的心碎博物館(Museum of Broken Relationships)。然而,統一這些眾多選擇,同時賦予其特殊性的,是文章的品質。
我們花了很長的時間審慎考慮,要將哪些文章收錄本書中,而我們認為精選出的二十四篇都是上乘之作。希望讀者和我們一樣,也喜歡這些文章。
瑪姬.佛格森(Maggie Fergus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