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序
在106年司法改革天燈會議之後,相隔二年後的今天,司法改革的步調雖嫌牛步,但至少仍有一步一腳印地往前邁進中。
法警人力吃緊的問題,沒有朝向正軌解決,司法院竟外聘保全人員負責法院外圍警戒安全,進出法院感覺像是進出一般民間辦公大樓,有點不倫不類。
諸多司法改革項目中,筆者所最樂見的,無非就是判例制度的正式廢除,並且建構大法庭制度取代之,可惜的是,大法庭並非設立於司法院,竟是最高法院,大法官在釋字第530號解釋所闡釋欲將最高司法機關回歸司法院的目標,似乎像是天空中最遙遠的一顆晨星,只能繼續遠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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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韡誠
於高雄左營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