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推薦
俗諺「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似乎改變一個人的行為確實是不容易的,然而有些人卻無法逃避改變行為的責任,例如身為父母的人,生了一個固執難養的小孩時,還是需要學習如何幫助孩子增加可以應變的彈性行為,一個老師也需要去試圖幫助一個好動的孩子可以安靜在教室內上課。除了個人外,公司行號或是政府機關都需要面臨如何改變個人或團體行為的挑戰,例如改掉司機酒後駕駛的習慣,或是建立百姓誠實報稅的行為。當我們面臨這些困難的挑戰時,如何不要向問題屈服,這確實是生活中需要學習的一種藝術。
改變個人行為的理論與技術很多,行為學派(behaviorism)卻是被運用最廣的其中之一,最多人會認為行為學派的多數理論都是由學者在狗、老鼠、鴿子等動物身上的實驗所獲得的結果,不適合用在高等動物的人類身上。在我出國進修之前,也曾抱有這種想法,直到有機會在國外接受完整的行為學派的技術訓練之後,才知道過去對行為學派的歧視,完全因為個人的無知所致。這幾年個人在國內運用行為學派於特殊學生或一般學生的學習或行為的問題時,發現行為改變技術確實是解決學生問題的利器。然而,當我在很多場合介紹時,很多教師或家長希望能推薦適合的參考書籍,發現國內介紹行為學派的書籍,不是過於理論,就是過度著重技術的講解,很少有書籍對同一技術能夠連結理論、技術與實例為一體,蓋利馬丁(Garry Martin)和約瑟夫皮爾(Joseph Pear)合著的《行為改變技術─理論與運用》(Behavior modification:What it is and how to do it),就是一本能將理論、技術與實例由淺入深介紹的參考書,正如他們書名的副標題,他們不只在介紹內容,也介紹執行的方法。
蓋利馬丁和約瑟夫皮爾這本書籍,除了對於每一個行為改變技術在原理、技術的運用以及實例的討論外,最值得推薦的是,雖然他們的書名仍為《行為改變》(behavior modification),但是他們並未被拘泥於傳統的操作制約的行為改變技術,他們除了介紹操弄行為後果的技術,例如增強、懲罰或代幣之外,也另闢章節討論行為的原因與功能診斷,以及介紹運用行為前事變項的技術。由此可見,兩位作者試圖將「行為改變技術」的意義擴大,超越以操作制約為主的技術,擴大到反應制約的技術,以及應用行為分析所強調的實驗診斷。雖然,作者在文中認為「行為改變」一詞比「行為治療」或「應用行為分析」更廣(參閱第2章),但是,作者確實已經將過去二十年行為學派所發展的革新技術,融入在他們的「行為改變」一書中,這是國內很多相關書本所少見的。
此外,蓋利馬丁和約瑟夫皮爾在這本書更闢專章討論使用行為改變技術時應考慮的專業倫理,書中提出很多在運用行為改變技術時,所要面臨的爭議性的論題,這些討論可以提供給很多服務專業人士,包括教師、心理治療師、社工師等,在執行專業服務時參考。
行為學派的理論與技術,說穿了就是只有刺激─個人─反應三者的連結關係而已,道理很簡單,但卻也因為簡單,所以在運用上就有很多巧妙的搭配,很多人的學習僅以技術為重點,就常犯過度簡化的問題。事實上,如何運用簡單的技術在各種難題上,就是一門藝術。很難得的是,蓋利馬丁和約瑟夫皮爾的一書中,也見章節討論如何運用這些簡單的技術來解決問題,由行為的定義、問題的診斷、行為介入的計畫、以及到計畫成效的評鑑,這些都是簡單技術的合併使用,就像跳舞一樣,舞步簡單,但如何運用簡單的舞步跳出優美的舞蹈,卻是一門藝術。我很欣賞這本書除了教導舞步之外,也提供步驟和範例教導讀者如何將簡單舞步配合歌曲適切的運用。
鑑於上述理由,我積極推薦學富文化公司能將此書翻譯給國人,也推薦我的學生黃裕惠老師擔任本書的翻譯,因為譯者在本系碩士班就讀時,曾專研於行為學派之技術等相關學習,並以功能分析為其碩士論文的主題,所以,她的專業訓練和經驗應該足以勝任此翻譯工作。
最後,謹用我經常勉勵特教教師的一句話,「不要輕易放棄行為改變技術」與各位讀者共勉。當您發現自己在解決行為的問題遇到瓶頸時,不妨利用這一本書重新學習。當我們希望挑戰困難的問題時,不能僅在觀念或態度的層面打轉,但也不能讓自己的學習停留在技術層面,本書將理論、技術和應用三者高度連貫的撰寫手法,以及非常實用的案例和練習題,均有助於學習者融會貫通,如此一來,技術的運用才能提升到藝術的層面。
?
不可不學的行為改變「藝術」
洪儷瑜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