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序
? 「觀護」一詞原文「Probation」,源自拉丁文語根「Probatio」,係羅馬天主教用以觀察及試驗新教友是否適於成員資格的一段考驗期間及方法;在基督新教則是指對聖職候選人員的試驗階段。「Probation」渡海流傳美國之後,在1841年初用於刑事訴訟被告保全程序,後經演化變成對受刑人的「緩刑付保護管束」。如今歷經社會變遷與法制演進,變成一套犯罪者社區處遇機制。在台灣,更蓬勃發展成集結各種社區矯正措施及資源整合的「觀護制度」。
順昌投身於成年觀護工作已廿餘年,具備豐富的實務經驗,復以對於刑罰論及刑事司法學術研究的熱情,業已發表過50多篇與刑事政策及觀護制度有關學術論文,堪稱實務與學術兼備的專業人員。
在指導其撰寫博士論文的過程中,更感受到其為學之嚴謹及對於學術要求的執著,窺見其在面對挑戰,猶然甘之如飴,愈挫愈勇。在其撰稿之前資料蒐集、變項建檔、紙本檢閱、撰稿期間有關資料之分析及至完稿階段之修正與校訂,雖非千錘百鍊,卻可說是漫長的筆墨工程,相信如此經歷,其已深刻體悟以證據為基礎之社會科學研究。
欣聞其彙編近期十餘篇論文成書,範疇包括緩刑付保護管束、假釋、緩起訴附帶社區服務、戒癮治療、法治教育、短期刑易服社會勞動、性侵犯行動監控、修復式司法、社會資源整合及司法社工組訓營運。從司法改革在觀護領域的國是會議談起,針對社區處遇配套緩刑政策、保護管束法制之現況提出針修正芻議;又在性罪犯社區處遇方面,引介美國模式,並提出觀護學的三個立論與醫學反思;繼之以實證研究說明假釋、保護管束、社會勞動的成效;又附帶引介澳洲修復式司法機制,連貫觀護法制之基本思維與願景;末段更以學理基礎提出《觀護法草案》,嘔心瀝血逐條說明,為該書畫上完整的句點。是以,本人樂於為之作序,期許再接再厲,為本土社區矯正豎起專業牌樓。併盼望本書之出版,觸發「注重審檢,輕忽執行」的司法改革能夠較為週全的省視與檢討,也讓更多有識之士對於刑事政策及觀護制度投以關切與瞭解。
許福生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主任
2018年8月7日謹識于研究大樓44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