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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解讀:逐條釋義

政府採購法解讀:逐條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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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575110697
黃鈺華,蔡佩芳
元照出版
2019年2月01日
250.00  元
HK$ 225  






ISBN:9789575110697
  • 叢書系列:公法.行政法各論
  • 規格:平裝 / 648頁 / 17 x 23 x 2.97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七版
  • 出版地:台灣
    公法.行政法各論


  • 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 > 法政類 > 法律 > 行政法











      「政府採購法」在規範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所為「定作工程」、「買受、定製、承租財物」及「勞務的委任或僱傭」。這部法律自從民國88年開始實施迄今,已經超過十九年;是國內少數在立法並開始實施之後,即被高度適用,而且內容快速充實的法律。雖然法律部分內容仍有一些爭議或不完美,但基本上仍符合防堵採購弊端的目的,以興利防弊「建立一套符合國際要求的健全政府採購制度,依公平、公開的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等法律所規定的目標。



      本書依照政府採購法內容,詳細介紹政府採購的意旨、採購的重要原則、機構安排、政府採購的程序、爭議解決機制等。除了政府採購法本身外,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政府採購相關事項所制定的施行細則及三十多個子法,也納入本書的說明體系中。另政府採購法歷次修正,以及重要修正的背景與新條文的應有解釋,亦為本書各版加強說明的重點。



      本書希望對負責採購決策、執行採購工作、參與投標、從事法律實務、研究採購法者、在校學生學習政府採購法的學生,都有一些幫助。


     





    六版序�蔡佩芳

    三版序�黃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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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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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1

    第二條採購之定義�1

    第三條採購主體�9

    第四條法人或團體接受補助辦理採購之適用�19

    第五條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25

    第六條公平合理原則�27

    第七條工程、財物、勞務之定義�30

    第八條廠商之定義�37

    第九條主管機關及上級機關�39

    第十條主管機關掌理之事項�40

    第十一條採購資訊之蒐集及採購人員之培訓�41

    第十二條上級機關之監辦─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42

    第十三條主(會)計及有關單位之會同監辦─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47

    第十四條分批辦理採購�52

    第十五條承(監)辦採購人員之迴避�55

    第十六條請託、關說�59

    第十七條外國廠商參與採購之適用原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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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招標

    第十八條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限制性招標�65

    第十九條公開招標原則�67

    第二十條得辦理選擇性招標之情形�67

    第二十一條合格廠商名單之建立�72

    第二十二條得辦理限制性招標之情形�74

    第二十三條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招標�94

    第二十四條統包�100

    第二十五條共同投標�104

    第二十六條技術規格之訂定�108

    第二十七條採購資訊之公告�116

    第二十八條等標期�118

    第二十九條資格審查文件之發給�121

    第三十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122

    第三十一條押標金之發還�133

    第三十二條擔保責任之記載�140

    第三十三條投標文件之遞送�142

    第三十四條機關之保密義務�145

    第三十五條替代方案之提出�147

    第三十六條投標廠商資格之限制�150

    第三十七條不當限制競爭之禁止�157

    第三十八條政黨及其關係企業投標之禁止�159

    第三十九條委託專案管理�161

    第四十條委託機關代辦採購�162

    第四十一條招標文件之釋疑�165

    第四十二條分段開標�167

    第四十三條內國優先措施之採用�168

    第四十四條國內廠商優先決標�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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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決標

    第四十五條開標�173

    第四十六條底價�174

    第四十七條得不訂底價之情形�177

    第四十八條決標�179

    第四十九條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報價�183

    第五十條個別廠商投標不予接受之情形及處理�186

    第五十一條投標文件之審查�192

    第五十二條決標原則�194

    第五十三條最低標價超過底價之處理�203

    第五十四條最低標價逾建議金額或預算金額之處理�206

    第五十五條協商措施之採行�207

    第五十六條最有利標�208

    第五十七條協商原則�213

    第五十八條標價偏低之處理�217

    第五十九條採購契約價款�223

    第六十條未依通知辦理之效果�226

    第六十一條決標結果之公開�227

    第六十二條決標資料之彙送�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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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履約管理

    第六十三條採購契約要項�231

    第六十四條政策變更之終止或解除契約�233

    第六十五條轉包之禁止�234

    第六十六條違法轉包之責任�237

    第六十七條分包�238

    第六十八條權利質權之標的�243

    第六十九條履約爭議之調解(刪除)�244

    第七十條履約過程中之查驗�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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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驗收

    第七十一條驗收之辦理�249

    第七十二條驗收原則�254

    第七十三條驗收證明�258

    第七十三條之一工程採購之付款及審核�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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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爭議處理

    第七十四條申訴�261

    第七十五條異議�263

    第七十六條不服異議結果之申訴�267

    第七十七條申訴書應記載事項�270

    第七十八條申訴程序�271

    第七十九條申訴不合法�272

    第八十條申訴之審議暨費用之收取�273

    第八十一條申訴之撤回�275

    第八十二條審議判斷之作成�275

    第八十三條審議判斷之效力�277

    第八十四條機關自行撤銷、變更原處理結果�278

    第八十五條採購行為違反法令�278

    第八十五條之一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之處理�280

    第八十五條之二申請調解費用之收取�287

    第八十五條之三書面調解建議�289

    第八十五條之四調整方案及異議之提出�292

    第八十六條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之設置�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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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罰則

    第八十七條圍標之處罰�297

    第八十八條綁標之處罰�305

    第八十九條洩漏採購秘密之處罰�306

    第九十條妨害採購之處罰�307

    第九十一條強制採購人員洩密之處罰�308

    第九十二條法人之處罰�309



    第八章附則

    第九十三條共同供應契約�311

    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化採購�314

    第九十四條評選委員會之設置�315

    第九十五條專業採購人員�320

    第九十六條環保產品優先採購�321

    第九十七條扶助中小企業�326

    第九十八條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之僱用�328

    第九十九條甄選投資廠商程序之適用�335

    第一百條採購之查核與堪用財物之無償讓與�340

    第一百零一條不良廠商�342

    第一百零二條不良廠商通知之異議�352

    第一百零三條不良廠商投標之限制�353

    第一百零四條軍事機關之採購�355

    第一百零五條緊急採購及其他特別採購�358

    第一百零六條國外採購�364

    第一百零七條文件之保存�366

    第一百零八條採購稽核小組�367

    第一百零九條審計機關之稽察�371

    第一百十條機關訴訟�371

    第一百十一條巨額或重大採購之效益評估�372

    第一百十二條採購倫理準則之制定�374

    第一百十三條施行細則之制定�377

    第一百十四條施行日�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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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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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版序



      「政府採購法解讀──逐條釋義」自八十八年出版至今已逾十年,期間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歷經多次修正,本書亦一再因應修訂。自前次(五版)修訂迄今,除政府採購法於一○五年修正公布第八十五條之一、第八十六條並增訂第七十三條之一等條文外,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辦法、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及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等相關法令亦陸續有所修正調整,此次再版亦相應修訂相關內容,並收錄分析近來法院相關實務見解,以利讀者查閱、參考。



      在此,要特別感謝黃律師鈺華,以其對於政府採購法的嫻熟及多年從事採購實務的豐富經驗,將相關實務經驗及案例融入本書內容中,使本書得以最貼近實務的面貌出現在讀者的面前。此外,藉由此次再版的機會,也再次感謝讀者多年來的支持,希望本書確能對於讀者,尤其是從事採購相關事務的人,有所助益。


    蔡佩芳

    一○六年八月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