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在《客家基本法》問世沒多久,王保鍵博士和邱榮舉教授出版《臺灣客家運動:客家基本法》,當時我有幸受邀為書寫序,記得是以「體制化或進階客家社會運動」來討論,當時思考的是許多源於社會運動的機構,如客家學院、客家委員會、客家電視台或客家廣播和客家運動的初衷。時間又過了六年,正值臺灣客家運動三十年,保鍵博士再次深入《客家發展之基本法制建構》的議題,初衷與制度的關心還在,只是更進一步、更具前瞻性。
本書處理當前臺灣客家族群所面臨的最重要問題,就是「制度化客家的建構」。客家運動三十年,客家族群從社會運動型的抗議到得到制度的保障之過程,本書都有處理。整體來看,兼顧了早期客家運動的分析,以客家運動為基礎,進一步討論客家行政機關的設置以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構想,再而分析兩次《客家基本法》之制定精神,根據客家人口調查之結果,指定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所遇到的進階或實務的細節,王博士皆有處理。相關整理與資料鋪陳,很周全,思路仔細,本書有助於了解臺灣客家族群三十年來的努力及其所帶來公部門的改變。這個部分有助於說明臺灣多元族群權益「制度化」發展的軌跡。
本文後半部分有幾點比較有想像力的見解,雖然已經有一些人討論或提出相關的想法,不過做為系統的學術論述,本書可算是比較深入。這幾項包括客家行政法人之想像、客家身分別之登記,和客家自治之芻議。特別是在客家文化重點區的部分;本書也討論了客家和原住民的複合行政區,這是原住民族和客家基本法,所共同面臨的問題。
整體來說,本書對認識臺灣客家族群公民權的發展有相當的貢獻,在客家政策從理念到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具有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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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 教授
張維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