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狀況
「香港二樓書店」讓您 愛上二樓●愛上書
我的購物車 加入會員 會員中心 常見問題 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邁向第一華人書店
登入 客戶評價 whatsapp 常見問題 加入會員 會員專區 現貨書籍 現貨書籍 購物流程 運費計算 我的購物車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 > 今日好書推介
   
成為賈伯斯:天才巨星的挫敗與孕成
  • 定價217.00元
  • 8 折優惠:HK$173.6
  • 放入購物車
二樓書籍分類
 
司法精神醫學:刑事法學與精神醫學之整合(四版)

司法精神醫學:刑事法學與精神醫學之整合(四版)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578607989
張麗卿
元照出版
2018年9月01日
160.00  元
HK$ 144  






ISBN:9789578607989
  • 叢書系列:刑事實體法
  • 規格:精裝 / 376頁 / 15 x 21.5 x 2.5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四版
  • 出版地:台灣
    刑事實體法


  • 社會科學 > 法律 > 刑法











      本書的主要內容是結合法律學與精神醫學的研究。首先說明司法精神醫學的重要性,詳究精神病患在各個法律領域中的法律規定及效果。接著說明精神病犯的處遇問題,這是整合刑事法學與精神醫學的研究,也是本書的重心。在處遇問題上,試圖從兩個面向去探究。首先,探討各類精神疾病與犯罪的關係;其次,是規範的問題。規範面所討論的包括:刑罰理論與精神病犯處遇的關係,精神病犯的收容要件,司法精神鑑定與精神病犯收容的執行與社會復歸。最後,對於精神病患的相關問題,提出若干具體的建議。這是一本「給法律人的精神醫學」,也是一本「給醫學人的法律學」。


     





    自 序



    緒 論

    壹、本書緣起�3

    貳、本書預期達成之目的�4

    參、本書結構�7



    第一章 科際整合與司法精神醫學

    第一節 科際整合�13

    第二節 司法精神醫學�15



    第二章 精神障礙之原因、種類及症狀

    第一節 精神障礙的原因�25

    第二節 精神障礙的種類�31

    第三節 精神障礙的症狀�38



    第三章 精神疾病與犯罪的關係

    第一節 前 言�57

    第二節 思覺失調症與犯罪�58

    第三節 躁鬱症與犯罪�74

    第四節 人格違常與犯罪�85

    第五節 酒癮與犯罪�102

    第六節 藥癮與犯罪�116

    第七節 智能不足與犯罪�127



    第四章 刑罰理論與精神疾病犯罪人的處遇

    第一節 前 言�139

    第二節 報應理論�140

    第三節 一般預防理論�145

    第四節 特別預防理論�149

    第五節 綜合理論�162



    第五章 精神疾病犯罪人及精神病患收容要件的探討

    第一節 前 言�169

    第二節 德國法中收容制度的沿革�171

    第三節 德國法中收容要件的探討�179

    第四節 我國法中收容要件的探討�206



    第六章 責任能力的判斷與司法精神鑑定

    第一節 前 言�225

    第二節 責任能力的基礎問題�226

    第三節 鑑定證據的沿革與鑑定人角色的爭議�248

    第四節 司法上於精神鑑定的依賴及其批評�255

    第五節 對過度依賴問題的解決方案�262

    第六節 我國(台灣)精神鑑定的現狀�273



    第七章 精神疾病犯罪人監護的執行

    第一節 前 言�285

    第二節 執行的基本原則�286

    第三節 執行的現狀�292

    第四節 執行的方法與內涵�306

    第五節 執行的期間�314



    第八章 精神疾病之治療與復歸

    第一節 前 言�329

    第二節 藥物治療�329

    第三節 身體治療�332

    第四節 心理治療�333

    第五節 環境治療�338

    第六節 社區心理衛生與病患復歸�339



    第九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 論�345

    第二節 建 議�350





    四版序



      司法精神醫學問世多年,有幾次的改版再刷,本書之所以受到注意或重視,可能與近年來精神疾病犯罪人增多有關係。在犯罪人的總數裡,精神疾病罪犯一直占有相當的比例,這個現象絕對不能忽略。



      人的精神苦悶持續長久而不得抒解,便可能引發各種各樣的精神疾病。一旦遇到特定條件的觸媒,就可能出現不同的犯罪事件。其中最令民眾畏怖的,應該就是殺人事件。例如,2018年5月發生的一件弒母案,兇手罹患思覺失調症(以前稱為精神分裂病,本書藉著改版也一併調整),長輩要求病人不要忘了服藥,卻激怒了病人,瘋狂持刀砍殺屋裡的人,母親倒地不起,哀求生病的兒子:「媽媽快死了,不要再殺了」,病人不為所動持續砍殺。2016年聳動社會的小燈泡事件,兇手也是精神病人。一個精神狀況正常的人,即使性格怪癖,也不會砍殺純潔的幼童。



      這類兇殘的殺人事件與死刑存廢無關。精神病人無論犯下任何滔天大罪,都因為不具備完整的人格而不能承擔全部的刑法責任。他們的行為可以減輕處罰,甚至免除刑罰(代之以保安處分)。無論支持死刑或主張廢死,得到的結論應該是一致的,那就是對於精神病犯不能科處死刑。關鍵理由不是「再教育」的可能性,而是精神病人本來就不能承擔一般人的刑法責任。



      現代人並沒有因為物質條件更優越、生活機能更方便、行動更自由、人權思想更發揚,而變得精神狀態更健全,反而心理與精神都更惡化。也因為如此,精神疾病與犯罪的關係,精神病人與刑法的關係,才會不斷受到重視,甚至越來越受重視。本書的內容,除了討論精神疾病犯罪人與刑法的對應關係外,更旁及精神病患犯罪的成因及對策。不過,刑事法不是萬能,針對精神病人的犯罪問題不能只有依靠刑法來解決,正如一切犯罪問題的控制有賴總體社會制度的健全與運用。



      本書可以緩緩售磬,顯示本書的讀者不限於法律人,而是廣及一切重視精神疾病司法問題的人。此外,本書也在中國大陸的兩家出版社,以簡體字發行,呈現有不少人同樣關心這個議題。本書得以再度改版發行要感謝元照出版公司的細心協助,更要感謝廣大讀者的支持愛護。本版次得以修正完成,也要感謝我的研究助理,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生李睿祥、 碩士生張文瑜與陳秀菁的大力協助。


    張麗卿

    寫於2018年夏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