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當代全球政治與國際社會實務運作中,傳統國際公法作為治理全球問題之預設工具的地位,似乎呈現發展遲滯的困境。近十年來,交存於聯合國祕書長之多邊國際條約數量不復從前,雙邊條約締結數量亦逐年遞減,許多國家選擇採用不同之規範取徑(例如,採用軟法、政府間非正式合作、公私協力治理等),應對複雜多變的全球治理問題。在此潮流下,國際法學者逐漸意識到,以傳統國際公法作為處理國際事務,詮釋跨國性規範秩序,已未能掌握當代的全球治理的全貌,而應務實地以不同角度,重新思考過去數十年來全球化衝擊下對於國際關係及國際法的挑戰。
關於「全球治理」相關的新興國際法理論,如美國普林斯頓大學Anne-Marie Slaughter教授所提出的「跨政府組織網絡」理論(Transgovernmental Network)、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Benedict Kingsbury等所倡議的「全球行政法」(Global Administrative Law)、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公法暨國際法中心Armin von Bondandy教授所提出的國際公權力(International Public Authority)的概念,乃至於近年來由瑞士日內瓦高等研究所Joost Pauwelyn等所主張的「非正式國際規範制定」(Informal International Lawmaking)等,在過去近二十餘年來已漸漸受歐美國際法學界重視,相關論述甚豐。然在我國,甚至東亞,相關論述似未受到普遍的重視。在此背景下,本書不但系統性地彙整與梳理國外最新學說,亦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of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為主要研究對象而進行深入討論,不但有助於反思長期囿於以「國家」、「同意」(consent)等作為基本框架的傳統國際公法體系,亦可提供我國政府機關在對外合作、參與國際事務上使用不同政策工具的參考。
為此,作為容?的共同指導教授,吾等樂見她在理律法律事務所繁忙之餘,仍能竭盡心力完成這本兼具理論與實務價值的書。謹推薦此書予對於國際法、全球治理及國際關係有興趣的讀者,期待此書能生拋磚引玉之效果,引發後續的研究與討論,進而對我國國際法學研究有所貢獻。
林勤富、劉漢威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