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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與規範制定之可課責性研究:以OECD為例

全球治理與規範制定之可課責性研究:以OECD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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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2559833
張容?
元照出版
2018年1月01日
100.00  元
HK$ 90  






ISBN:9789862559833
  • 叢書系列:法律學習研究.國際法
  • 規格:平裝 / 212頁 / 15 x 21 cm / 普通級
    法律學習研究.國際法


  • 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 > 法政類 > 法律 > 國際法

















      本書擬系統性整理、蒐羅過去20餘年來,國際法及全球治理議題中重要理論基礎,包含:跨政府組織網絡、全球行政法,以及非正式規範制定等;在此基礎上,本書將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為例,分析此一組織對於國際法理論之衝擊;尤其,本書將聚焦於前開新理論所重視之「正當性」及「可課責性」等問題,對於OECD作為全球秩序制定者所產生之影響提出批判。最後,本書將歸納新理論之發展及相關批判,進一步反省思考我國參與國際活動策略及可能之方向。


     





    推薦序 �林勤富、劉漢威

    自序與感謝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問題意識�1

    壹、新興之全球治理框架�1

    貳、需跳脫傳統國際法之架構�7

    參、正當性之挑戰與回應�10

    第二節 文獻回顧�11

    第三節 研究途徑�12

    第四節 研究方法及限制�13

    壹、全球治理及其解釋理論�14

    貳、正當性或可課責性�14

    參、OECD相關文獻與其規範制定(rule-making)�14

    肆、上開OECD規範所造成之影響,以及國際社會對於上開規範之回應�15

    第五節 研究架構�16

    壹、OECD資訊管制之特殊性�19

    貳、議題之區別�19



    第二章 全球治理理論概述

    第一節 何謂全球治理�21

    壹、全球化的治理挑戰�21

    貳、全球層級之規範制定�29

    參、全球治理正當性及可課責性之要求�55

    第二節 全球治理理論介紹�63

    壹、跨政府組織網絡�65

    貳、全球行政法�71

    參、非正式國際規範制定�85

    肆、非正式國際規範制定作為研究途徑�96



    第三章 OECD與全球治理

    第一節 OECD簡介�101

    壹、OECD之成立背景�101

    貳、OECD之功能與使命�102

    參、OECD之組織架構�103

    肆、OECD與其他國際組織之互動�105

    第二節 OECD之規範制定機制�107

    壹、運作模式�107

    貳、管制工具�109

    參、影響管制工具的因素�116

    肆、小 結�117

    第三節 OECD作為一全球管制者�118

    壹、OECD之管制行為�118

    貳、OECD與非正式國際規範制定(IN-LAW)�121

    參、OECD與其他全球治理理論�129

    肆、小 結�131



    第四章 OECD作為全球規範制定者之案例

    第一節 案例選擇�135

    壹、我國參與OECD之現況�135

    貳、內部與外部可課責性之概念�137

    參、OECD非會員國之參與模式介紹�141

    肆、案例選擇�144

    第二節 PISA�148

    壹、國際學生評量計畫(PISA)簡介�148

    貳、我國參與PISA規範制定程序之情形�152

    參、PISA對於我國教育政策之影響�156

    第三節 BEPS�159

    壹、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計畫(BEPS)簡介�159

    貳、BEPS之參與主體�161

    參、我國參與BEPS情形�165

    第四節 IN-LAW與案例分析�168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171

    壹、新的全球秩序�171

    貳、非正式國際規範制定理論(IN-LAW)之回應�173

    第二節 研究成果�178

    第三節 後續可能之研究方向�179



    參考文獻�183



    圖表目錄

    圖表 1:規範制定示意圖�45

    圖表 2:規範性之範疇(The Universe of Normativity)�50

    圖表 3:OECD官方之組織架構表�105

    圖表 4:OECD之運作流程(OECD’s way of working)�107

    圖表 5:OECD管制政策建議及準則列表�132

    圖表 6:內部與外部利害關係人示意圖�140

    圖表 7:各國擔任PISA PGB及NPM之模式整理�155

    圖表 8:OECD財政委員會組織架構圖�163

    圖表 9:我國參與PISA及BEPS方式之比較�168

    圖表10:非正式規範制定概念整理表�174





    推薦序



      當代全球政治與國際社會實務運作中,傳統國際公法作為治理全球問題之預設工具的地位,似乎呈現發展遲滯的困境。近十年來,交存於聯合國祕書長之多邊國際條約數量不復從前,雙邊條約締結數量亦逐年遞減,許多國家選擇採用不同之規範取徑(例如,採用軟法、政府間非正式合作、公私協力治理等),應對複雜多變的全球治理問題。在此潮流下,國際法學者逐漸意識到,以傳統國際公法作為處理國際事務,詮釋跨國性規範秩序,已未能掌握當代的全球治理的全貌,而應務實地以不同角度,重新思考過去數十年來全球化衝擊下對於國際關係及國際法的挑戰。



      關於「全球治理」相關的新興國際法理論,如美國普林斯頓大學Anne-Marie Slaughter教授所提出的「跨政府組織網絡」理論(Transgovernmental Network)、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Benedict Kingsbury等所倡議的「全球行政法」(Global Administrative Law)、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公法暨國際法中心Armin von Bondandy教授所提出的國際公權力(International Public Authority)的概念,乃至於近年來由瑞士日內瓦高等研究所Joost Pauwelyn等所主張的「非正式國際規範制定」(Informal International Lawmaking)等,在過去近二十餘年來已漸漸受歐美國際法學界重視,相關論述甚豐。然在我國,甚至東亞,相關論述似未受到普遍的重視。在此背景下,本書不但系統性地彙整與梳理國外最新學說,亦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of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為主要研究對象而進行深入討論,不但有助於反思長期囿於以「國家」、「同意」(consent)等作為基本框架的傳統國際公法體系,亦可提供我國政府機關在對外合作、參與國際事務上使用不同政策工具的參考。



      為此,作為容?的共同指導教授,吾等樂見她在理律法律事務所繁忙之餘,仍能竭盡心力完成這本兼具理論與實務價值的書。謹推薦此書予對於國際法、全球治理及國際關係有興趣的讀者,期待此書能生拋磚引玉之效果,引發後續的研究與討論,進而對我國國際法學研究有所貢獻。


    林勤富、劉漢威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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