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二、神學方法是什麼:神學方法在學術界中的位置
(一)神學方法是什麼
方法(method)一詞,源自希臘文的「meta:後、上、依據、按照」及「hodos:道、路」;依據字面意義,即「行事之道,作法,程序,過程」,尤其是一種循規的、有序的、確定的教導、研究等程序或方式。神學方法應用在神學的層面上,就是指神學研究時所使用的方法 。
(二)神學方法簡史
第一世紀沒有明顯的方法論。在舊約聖經的光照下,初期教會的作者主要是應用寓意/寓言(allegory)及默示(apocalyptic)意象,說明耶穌基督的信仰奧蹟 。
後來的幾個世紀中,教會的思想家逐漸感到在信仰教義與神學方面,需要有系統的方法論反省。其理由有三:
1. 受希臘哲學、特別是柏拉圖主義(Platonism)的思考方法所影響;同時也有辨別信仰之真偽的基本準則的需要。
2. 面對亞略主義(Arianism)、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蒙丹派/蒙丹主義(Montanism)、一性論(monophysitism)、奈斯多略主義(Nestorianism)、白拉奇主義(Pelagianism)等,在不同時代中產生異端時,東西方教會的思想家(教父) 逐漸認為需要較具系統的神學術語,作為最初的神學綜合及保護教會傳統信仰的工作。
3. 拉丁教父熱羅尼莫(Hieronymus / Sophronius Eusebius, 約347~420)發展聖經研究的方法,使聖經權威對拉丁讀者有了效力 。
此後,教父時代晚期到中古世紀早期(約第六到十世紀),神學方法主要在於收集、傳播前幾個世紀的神學思想成果。
中世紀的神學方法,加入了新的因素:首先是致力於以問答方式,用理性解釋信仰所需的內在理由,如安瑟莫所強調的名言:「信仰尋求理解」。其次是思想界採納了亞里斯多德(Aristoteles, 384~322 BCE)哲學,並與義大利神學家、道明會士多瑪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偉大的神學系統作綜合 。最後,方濟會思想家更將柏拉圖(Platon, 約427~347 BCE)與奧古斯丁的神秘思想(mysticism)作結合。這是士林學派(scholasticism,又譯經院學派)的神學方法;它有一共同的方法論因素,即以神學陳述(命題)為前導,以聖經與傳承支持及證明已確立的思辨命題。這種方法在天主教神學圈內逐漸盛行,直到梵二大公會議前夕。
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Reformation),徹底改變了士林學派的方法,重新發現聖經是神學方法論的中心要素 。因此教會訓導權(Magisterium of the church)與傳統不再是特別重要的權威。
十七世紀的天主教神學家,如:西班牙神哲學家、耶穌會士蘇亞雷斯(Francisco de Suarez, 1548~1619),及西班牙神學家、道明會會士、天主教主教卡諾(Melchior Cano / Canus, 1509~1560)等人,對於宗教改革的反應,部分由於自己內在的靈感,明確地發展出神學方法論,並提出神學分科體系。
十八、十九世紀,逐漸肯定「人之主體」的重要性(理性、自由、平等,但也已被剝奪),又發現人類在歷史進程中的發展與進化,使得過去士林神學的傳統方法與其固定、靜態的步驟開始動搖。像人類知識的相對性、主體性(包括神學家)與先決條件、人文科學的社會條件、日益細緻多元的解釋學等問題,使神學方法逐漸向多元論(pluralism)開放。
到了廿世紀,神學方法有了創造性的擴展。所謂的先驗/超驗神學(transcendental theology),起於神學工作者主體內在的先驗/超驗條件(apriori condition);歷史批判法將歷史視為神學工作的基本角度;於是解放神學(theology of liberation)提倡另一種方法論的要素,即植根於第三世界國家、受壓迫的弱勢百姓的實際社會、政治環境。至今,世界各地的處境神學(contextual theology),強調文化思想典範(paradigm)及神學方法上思想模式(thought pattern)的重要性;甚至,女性神學(feminist theology)也提出可以修改及補充由男性所發揮的神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