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序
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第二屆已在2017年8月初順利舉辦完成,本次討論主題為非負舉證責任一造當事人協力義務─事案解明義務之內涵與界限,因其不僅涉及法系間制度區別,亦與一國對於民事程序中就非負舉證責任一造當事人是否有證據保管義務及不利證據之提出義務之觀點與相關法理理解有關,此議題在德國爭議數十年,迄今未休,其在我國之學術討論,亦具高度爭議性,足見此一議題對於民事訴訟法發展具有重要之意義,自值得研究民事訴訟法之學者共同參與討論,各抒己見,或能找尋一可期待之民事程序法理建構之發展方向。
本次報告人、與談人及書面協同研究者各自從不同法系國家之制度出發,對於事案解明義務之理論與實務,分別提出觀察及評估,除我國法之爭議介紹外,對於德國、美國、法國、日本等國家之相關制度發展,有詳細之研究說明,並旁及英國及奧地利等國家之法制認識,與會者均發揮其學術專長,暢其言,盡其意,雖部分爭議未必能獲終局共識或釐清,但也正呼應法律可變性之常軌而已;惟藉由此次討論,至少就此議題,已提供國內民事訴訟法學術研究者之溝通平台,並可提供實務操作者就此議題做決定時能有更全面之參考素材。至於與會者在論理而無成見氛圍下對談,分享不同國家之思考角度,獲得更寬廣之知識視野,已為至大之滿足與收獲。
經營論壇並不容易,萬物匱乏下,僅有賴於可貴的人心,參與者不辭辛勞,撰稿報告,勞費不少,熱情參與,盛情可感。另行政顧問簡維能大律師支援本論壇第一屆及第二屆之舉辦庶務,對學術發展之支持,不遺餘力,應特申謝忱。感恩大家!
主編 姜世明
15.1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