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在寫這本刑法分則的體系書時,就好像在組一幅寬跟高都可以無限延伸的拼圖,從「人的始期」開始,雖然看似日以繼夜地,一片一片地將一個又一個細微的爭點接上,卻始終感覺進度只是緩慢又漫無目的地在爬行,所謂的盡頭、終點,或是晨光,有很長一段時間,都只是一些距離難測,甚至方向模糊的名詞;不論是分支過分生長的體系圖,又或者只要有一點小問題就不會缺席的甲乙丙丁說,自鬧鐘響起直到入眠,持續地綁架自己的思考而與自己形影不離。我想,正在準備國考的你們,應該也能夠感同身受吧。
不過,儘管是極圈的永夜,終究也就只是短暫的一到兩天,也不會有人舉辦沒有終點的馬拉松比賽,有「始期」就會有「終期」,完成了最初的殺人罪的構成要件,不知不覺中也就用遺棄為生命法益畫下了句點,歷經充斥著各式各樣強制手段的妨害自由罪章、侮辱與誹謗難分難解的妨害名譽罪章,以及圍繞著合理期待的妨害祕密罪章,一直來到絕對有資格擁有大魔王稱號的財產法益(第一次讓我盯著預計的交稿日期感到絕望),在持有與不法所有意圖的左右相伴下,終究還是在處理完贓物之後做了了結,中場是天上天下唯有酒駕和肇事逃逸最危險的公共危險罪章,以及號稱「保、證、穩」卻不能輕易相信的公共信用,最後,對抗強大的國家法益,在凌晨4點按下收筆的ENTER鍵,心裡嘆出的感言只有一句:「真•的•不•容•易•啊!」我想,這樣的我都還是把這本刑法分則寫完了,你們一定也能夠做到,在放上最後一片拼圖的那一刻,你們所留下的,並不會單單只有將拼圖組好這件事,還有那幅靠著自己完成的努力,而我也將這本書獻給一直以來都努力不懈的你們。
音果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