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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SOP(分則篇)

刑法SOP(分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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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9548823
音果律
讀享數位
2017年12月01日
223.00  元
HK$ 189.55  






ISBN:9789869548823
  • 叢書系列:SOP系列
  • 規格:平裝 / 656頁 / 17 x 23 cm / 普通級
    SOP系列


  • 考試用書 > 研究所考試 > 法政/教育











    本書特色



      不管是你3秒還是7秒記憶的金魚腦袋

      有了SOP ?讓你想忘記都很難

      大量圖像解析→記的更快、更有效!

      具體解題概念→看到題目就想到懶人關鍵句

      不管是初學刑法還是要快速複習,你都需要這一本!

      如何記最少?如何寫出關鍵? ?你真的很需要這一本!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研讀法律,最忌諱的就是「見樹不見林」,雖然能夠記得各個爭點的肯否見解,也可以想到它背後的理由,但是最後往往搞不懂爭議是源自於何處?整體來看,好像卻又不知道自己到底唸了什麼?



      這本書除了教你刑法之外,更重要的,也同時教你如何學習刑法!跟著筆者的SOP,從完整的體系建構、詳細的實務學說理論介紹,一直到針對重要考點的解題,搭配數以百計的圖表來輔助說明文字內容,讓你「見樹又見林」,相信在唸完這本書之後,從此你都不會再對刑法感到陌生!





    chapter 1個人法益一-生命身體法益

    Part1 生命、身體法益概述

    【第一節】何謂「生命法益」? 1-3

    【第二節】何謂「身體法益」? 1-3

    Part2 侵害生命:殺人罪章

    【第一節】故意殺人 1-6

    壹、基本類型:普通殺人罪(刑§271) 1-6

    貳、加重類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刑§272) 1-12

    參、減輕類型1:義憤殺人罪(刑§273) 1-14

    肆、減輕類型2:生母殺嬰罪(刑§274) 1-16

    伍、減輕類型3:加工自殺罪(刑§275) 1-17

    【第二節】過失致人於死 1-21

    過失致死罪(刑§276) 1-21

    Part3 造成生命有受侵害之危險:遺棄罪章

    【第一節】概說 1-22

    壹、罪名的分類及選定 1-22

    貳、犯罪類型爭議-抽象危險犯?具體危險犯? 1-23

    【第二節】遺棄罪 1-28

    壹、基本類型:無義務遺棄罪(刑§293) 1-29

    貳、加重類型:違背義務遺棄罪(刑§294) 1-30

    Part4 剝奪胎兒得以獲得生命的權利:墮胎罪章

    【第一節】未經孕婦同意墮胎 1-40

    壹、未經孕婦同意使之墮胎罪(刑§291) 1-40

    貳、介紹墮胎罪(刑§292) 1-44

    【第二節】經孕婦同意墮胎 1-45

    壹、基本類型:加工墮胎罪(刑§289) 1-45

    貳、加重類型:圖利加工墮胎罪(刑§290) 1-47

    參、減輕類型:自行或聽從墮胎罪(刑§288) 1-47

    Part5 侵害身體:傷害罪章

    【第一節】一般傷害類型 1-50

    壹、基本類型1:普通傷害罪(刑§277) 1-50

    貳、基本類型2:重傷罪(刑§278) 1-52

    參、 加重類型:傷害/ 加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刑§§280、281) 1-55

    肆、減輕類型:義憤傷害罪(刑§279)、加工自傷罪(刑§282) 1-56

    伍、過失傷害罪(刑§284) 1-57

    【第二節】特殊傷害類型 1-57

    壹、聚眾鬥毆罪(刑§283) 1-57

    貳、傳染花柳病罪 1-59

    參、妨害幼童發育罪 1-60



    chapter 2個人法益二-自由法益

    Part1 自由法益概述

    Part2 妨害行為自由:妨害自由罪章

    【第一節】罪名的分類及選定 2-5

    壹、強制罪(刑§304)vs.私行拘禁罪(刑§302) 2-5

    貳、本質上為侵害隱私權之犯罪:侵入住居罪(刑§306)、違法搜索罪(刑§307) 2-6

    【第二節】妨害一般行為自由 2-7

    壹、基本類型:強制罪(刑§304) 2-7

    貳、減輕類型:恐嚇危害安全罪(刑§305) 2-14

    【第三節】妨害人身自由 2-21

    壹、基本類型:私行拘禁罪(刑§302) 2-22

    Extra—略誘罪與和誘罪(刑§§240、241) 2-28

    貳、加重類型1:侵犯人性尊嚴 2-34

    參、加重類型2:圖利詐使出國罪(刑§297) 2-36

    Part3 侵害性的行為自由:妨害性自主罪章

    【第一節】保護法益概說 2-37

    壹、何謂「性自主權」? 2-37

    貳、妨害自由之手段類型 2-38

    參、罪名的分類及選定 2-41

    【第二節】強制手段:違反他人意願 2-42

    壹、基本類型1:強制性交罪(刑§221) 2-42

    貳、基本類型2:強制猥褻罪(刑§224) 2-56

    參、加重類型:加重強制性交(猥褻)罪(刑§§222、224-1) 2-58

    肆、減輕類型: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刑§228) 2-63

    【第三節】強制手段:未得他人同意 2-64

    壹、乘機性交猥褻罪(刑§225) 2-65

    貳、性騷擾罪(性騷擾防治§25) 2-66

    【第四節】妨害幼童及青少年身心健全發展:與幼童性交猥褻罪(刑§227) 2-69

    壹、保護法益 2-69

    貳、不成文要件:雙方合意(實務見解) 2-70

    參、兩小無猜條款(刑§227-1) 2-75

    Extra—與性自主權有關的社會法益犯罪 2-76



    chapter 3個人法益三-名譽及隱私法益

    Part1 名譽法益-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

    【第一節】名譽權概述 3-3

    壹、何謂「名譽」? 3-3

    貳、名譽權之保護面向 3-4

    參、罪名的分類及選定 3-5

    【第二節】公然侮辱罪 3-8

    壹、基本類型:公然侮辱罪(刑§309 Ⅰ) 3-8

    Extra—單純罵髒話是否構成「侮辱」? 3-11

    貳、加重類型:加重公然侮辱罪(刑§309 Ⅱ) 3-13

    【第三節】誹謗罪 3-14

    壹、基本類型:誹謗罪(刑§310 Ⅰ) 3-14

    貳、加重類型1:加重誹謗罪(刑§310 Ⅱ) 3-20

    參、加重類型2:妨害信用罪(刑§313) 3-21

    Part2 隱私法益-妨害秘密罪章

    【第一節】保護法益概述:隱私權 3-22

    壹、何謂「隱私」? 3-22

    貳、隱私權的下位類型 3-23

    Extra—資訊隱私vs.資訊自主權 3-25

    參、罪名之分類及選定 3-26

    【第二節】刺探秘密 3-27

    壹、妨害秘密罪 3-27

    貳、侵入住居罪 3-39

    【第三節】洩漏秘密 3-43

    壹、基本類型:業務、公務洩漏秘密罪(刑§§316 ∼ 318) 3-43

    貳、加重類型:利用電腦洩密罪(刑§318-2) 3-45

    參、特殊類型:電腦洩密罪(刑§318-1) 3-45



    chapter 4個人法益四-財產法益

    Part1 財產犯罪概述

    【第一節】保護法益-何謂「財產法益」? 4-3

    壹、侵害個別財產法益vs.侵害整體財產法益 4-4

    貳、保護所有權vs.保護持有權 4-8

    【第二節】刑法財產犯罪中的「持有」概念 4-10

    壹、持有的意義及要件 4-11

    貳、持有之移轉 4-18

    【第三節】不法所有意圖 4-22

    壹、所有意圖 4-22

    貳、不法意圖 4-26

    【第四節】財產犯罪之體系架構及罪名選擇 4-28

    壹、侵害「整體財產法益」或「個別財產法益」?(Step1) 4-28

    貳、行為人有無「不法所有意圖」?(Step2) 4-28

    參、破壞「持有權」或「所有權」?(Step3) 4-29

    肆、妨害財產支配權之手段?(Step4) 4-30

    Part2 取得罪:奪取罪

    【第一節】竊盜罪(未得他人同意:乘人不知) 4-33

    壹、基本類型:普通竊盜罪(刑§320 Ⅰ) 4-33

    貳、加重類型:加重竊盜罪(刑§321) 4-42

    Extra—準詐欺罪(未得他人同意:被害人欠缺同意能力) 4-49

    【第二節】搶奪罪(未得他人同意:乘人不備) 4-50

    壹、普通搶奪罪(刑§325) 4-51

    貳、加重搶奪罪(刑§326) 4-54

    【第三節】強盜罪(違反他人意願:強暴脅迫) 4-55

    壹、基本類型:普通強盜罪(刑§328) 4-56

    Extra—可推理脅迫 4-64

    Extra—強盜殺人罪(刑§332Ⅰ)-殺人強盜構成破壞持有的依據? 4-67

    貳、特殊行為類型1:準強盜罪(刑§329) 4-69

    參、特殊行為類型2:擄人勒贖罪(刑§347) 4-81

    【第四節】詐欺罪(違反他人意願:使被害人陷於錯誤) 4-89

    壹、基本類型:普通詐欺罪(刑§339) 4-89

    Extra—被害人拋棄財產? 4-105

    Extra—財物保管與詐欺 4-110

    貳、加重類型:加重詐欺罪(刑§339-4) 4-114

    參、特殊行為類型:類似詐欺罪 4-117

    Extra—兌幣機 4-127

    【第五節】恐嚇罪(違反他人意願:恐嚇) 4-136

    恐嚇取財得利罪(刑§346) 4-136

    Extra—侵害本不應擁有的自由? 4-140

    【第六節】重利罪(違反他人意願:利用機會) 4-143

    壹、基本類型(前階段):普通重利罪(刑§344) 4-143

    貳、加重類型(後階段):加重重利罪(刑§344-1) 4-147

    Part3 取得罪:侵占、背信

    【第一節】侵占罪(僅破壞「所有權」) 4-149

    壹、基本類型:普通侵占罪(刑§335) 4-150

    貳、加重類型:業務(公務、公益)侵占罪(刑§336) 4-157

    參、減輕類型:侵占遺失物罪(刑§337) 4-159

    【第二節】背信罪(侵害整體財產法益) 4-160

    背信罪(刑§342) 4-160

    Part4 毀損罪

    【第一節】損壞財物 4-166

    壹、普通類型:普通毀損罪(刑§354) 4-167

    貳、加重類型1:毀損文書罪(刑§352) 4-169

    參、加重類型2:毀損建築物罪(刑§353) 4-170

    【第二節】損害債權 4-171

    損害債權罪(刑§356) 4-171

    Part5 後階段財產犯罪:贓物罪

    贓物罪(刑§349) 4-173



    chapter 5社會法益一-公共安全法益

    Part1 公共安全法益概述

    【第一節】保護性質:危險犯 5-4

    壹、基本概念 5-4

    貳、類型劃分 5-4

    【第二節】保護對象:不特定多數人 5-10

    壹、公共安全法益vs.個人生命、身體或財產法益 5-10

    貳、不特定多數人 5-11

    Part2 妨害公共安全:公共危險罪章

    【第一節】罪名的分類及取捨 5-13

    【第二節】放火罪 5-14

    壹、放火相關罪名之選定 5-14

    貳、基本類型:放火燒燬現住住宅建築物罪(刑§173 Ⅰ) 5-16

    參、減輕類型1:放火燒燬非現住建築物罪(刑§174) 5-26

    肆、減輕類型2:放火燒燬建築物以外物品罪(刑§175) 5-29

    Extra—無主物? 5-30

    伍、前置類型:漏逸間隔氣體罪(刑§177) 5-30

    陸、失火罪(刑§§173 Ⅱ、174 Ⅲ、175 Ⅲ) 5-31

    【第三節】妨害交通罪 5-32

    壹、妨害大眾運輸安全 5-33

    貳、妨害飛航安全 5-38

    參、妨害一般道路安全 5-40

    Extra—只有逃逸的行為人自己有受傷? 5-59

    【第四節】其他公共危險罪 5-62

    壹、決水相關罪名(刑§§178 ∼ 181):何謂「決水」? 5-63

    貳、妨害公用事業罪(刑§188) 5-63

    參、對流通食品施毒罪(刑§191-1) 5-63

    Extra—妨害秩序罪章 5-64



    chapter 6社會法益二-公共信用法益

    Part1 公共信用法益概述

    【第一節】何謂「公共信用」? 6-3

    【第二節】社會制度之類別 6-4

    Part2 危害(廣義)文書制度之犯罪

    【第一節】文書制度概說 6-5

    壹、刑法上之「文書」 6-5

    Extra—票據之相關爭議 6-9

    Extra—統一發票? 6-11

    貳、文書制度之保護形式 6-12

    【第二節】偽造文書印文罪章 6-16

    壹、偽造變造文書罪(維護文書之追索機制) 6-16

    貳、文書登載不實罪(確保文書之內容真實) 6-32

    參、行使偽造文書罪(刑§216) 6-42

    【第三節】偽造有價證券罪章 6-46

    壹、基本類型:偽造變造及行使有價證券罪(刑§201) 6-46

    貳、特殊(減輕)類型1:偽造變造行使支付用磁卡之電磁紀錄罪(刑§201-1) 6-50

    參、特殊(減輕)類型2:偽造變造行使郵票印花稅票罪(刑§202) 6-50

    肆、特殊(減輕)類型3:偽造變造行使車票船票罪 6-51

    伍、前置處罰類型:預備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刑§204) 6-51

    【第四節】偽造貨幣罪章 6-51

    壹、基本類型:偽造變造行使貨幣罪 6-51

    貳、前置犯罪類型:預備偽造變造貨幣罪(刑§199) 6-55

    Part3 危害電腦制度之犯罪:妨害電腦使用罪章

    【第一節】概述 6-56

    壹、保護法益爭議 6-56

    貳、罪名的分類及選定 6-57

    【第二節】各項罪名釋義 6-58

    壹、前階段:侵入他人電腦罪(刑§358) 6-58

    貳、主要階段:取得刪除或變更電磁紀錄罪(刑§359) 6-61



    chapter 7國家法益

    Part1 保護法益釐清-何謂「國家法益」?

    【第一節】國家法益之內涵 7-3

    壹、妨害國家存立與妨害國家運作 7-3

    貳、國家行為之公益性與專屬性 7-4

    【第二節】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類型 7-5

    Part2 妨害國家運作:內部侵害

    【第一節】犯罪主體-公務員 7-6

    壹、基本類型劃分 7-6

    貳、筆者評析 7-11

    【第二節】賄賂罪 7-14

    壹、概說 7-14

    貳、基本類型:普通賄賂罪(刑§121、貪污治罪§5 Ⅰ?) 7-17

    參、加重類型:違背職務賄賂罪(刑§122、貪污治罪§4 Ⅰ?) 7-31

    肆、特殊類型:準賄賂罪(刑§123) 7-36

    【第三節】圖利罪 7-37

    刑法分則SOP-書前.indd 23 2017/11/2 上午 10:39:59

    壹、保護法益及罪名選定 7-38

    貳、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刑§131、貪污治罪§6 Ⅰ?) 7-39

    參、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貪污治罪§6 Ⅰ?) 7-47

    【第四節】其他瀆職罪名 7-48

    壹、濫用權力型 7-48

    貳、怠忽職守型: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刑§130) 7-57

    參、洩漏秘密型: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刑§132) 7-58

    肆、不純正瀆職罪(刑§134) 7-65

    Part3 妨害國家運作:外部侵害

    【第一節】妨害國家一般任務之執行-妨害公務罪章 7-68

    壹、妨害公務罪 7-68

    貳、妨害考試罪(刑§137) 7-76

    參、毀損公物罪(刑§138) 7-78

    肆、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刑§140) 7-79

    【第二節】妨害國家司法任務之執行 7-81

    壹、脫逃罪 7-81

    貳、藏匿人犯罪(刑§164) 7-86

    參、湮滅刑事證據罪(刑§165) 7-88

    肆、偽證罪(刑§168) 7-92

    伍、誣告罪 7-97

    【第三節】危害國家之選舉制度-妨害投票罪章 7-101

    壹、投票受賄/行賄罪(刑§§143、144) 7-101

    貳、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刑§146) 7-107

    Part4 妨害國家存立

    【第一節】內亂罪章 7-112

    【第二節】外患罪章 7-113

    【第三節】妨害國交罪章 7-114





    作者序



      在寫這本刑法分則的體系書時,就好像在組一幅寬跟高都可以無限延伸的拼圖,從「人的始期」開始,雖然看似日以繼夜地,一片一片地將一個又一個細微的爭點接上,卻始終感覺進度只是緩慢又漫無目的地在爬行,所謂的盡頭、終點,或是晨光,有很長一段時間,都只是一些距離難測,甚至方向模糊的名詞;不論是分支過分生長的體系圖,又或者只要有一點小問題就不會缺席的甲乙丙丁說,自鬧鐘響起直到入眠,持續地綁架自己的思考而與自己形影不離。我想,正在準備國考的你們,應該也能夠感同身受吧。



      不過,儘管是極圈的永夜,終究也就只是短暫的一到兩天,也不會有人舉辦沒有終點的馬拉松比賽,有「始期」就會有「終期」,完成了最初的殺人罪的構成要件,不知不覺中也就用遺棄為生命法益畫下了句點,歷經充斥著各式各樣強制手段的妨害自由罪章、侮辱與誹謗難分難解的妨害名譽罪章,以及圍繞著合理期待的妨害祕密罪章,一直來到絕對有資格擁有大魔王稱號的財產法益(第一次讓我盯著預計的交稿日期感到絕望),在持有與不法所有意圖的左右相伴下,終究還是在處理完贓物之後做了了結,中場是天上天下唯有酒駕和肇事逃逸最危險的公共危險罪章,以及號稱「保、證、穩」卻不能輕易相信的公共信用,最後,對抗強大的國家法益,在凌晨4點按下收筆的ENTER鍵,心裡嘆出的感言只有一句:「真•的•不•容•易•啊!」我想,這樣的我都還是把這本刑法分則寫完了,你們一定也能夠做到,在放上最後一片拼圖的那一刻,你們所留下的,並不會單單只有將拼圖組好這件事,還有那幅靠著自己完成的努力,而我也將這本書獻給一直以來都努力不懈的你們。


    音果律




    其 他 著 作
    1. 刑法概要SOP
    2. 刑法SOP(總則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