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自序
本書此次的修正,主要是將勞動基準法2015年12月底所做的修正,予以納入。勞動法規係社會民生法規的一環,尤其攸關勞動者的福祉與權益。但勞動法規並無法自外於經濟法規及其他與人類生產活動相關的行為規範。立法者必須綜合衡量各種生產活動與生活事實,膽大心小地揉合現況與前瞻,現實中不失理想,逐步地引導生產活動的直接及間接參與者調整或改變思想與行為模式,以達到全民共利的境界。切莫無視於生產活動的事實,必欲以政策主導人民的思維,以至於良法美意竟成以管窺天之譏。有鑑於本次法規的修正,牽動到勞動法理的重新詮釋、並影響原來中央勞政機關函示的存廢。故本書一併予以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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