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樣性」這個詞開始在學術論文中被普遍使用,始於本書作者威爾森(E. O. Wilson, 1988) 的引領。這些年來經過很多人的推介、研究,生物多樣性的意義和重要性或多或少已經能夠被一般民眾認識了。維持地球上的生物多樣性已被列進國際組織及大多數國家的發展策略中,也是所有永續發展、氣候變遷等關係到人類未來發展的宣言、公約所必定會強調的議題。但說歸說,實際的情況是,受到全球化經濟發展(書中第七章人類活動最具破壞力的HIPPO)的影響,物種的滅絕、自然野地破壞的趨勢並未減緩。此外,由於近年來自然災害頻傳,一般大眾更加關注的焦點是氣候變遷。氣候變遷的趨勢若是無法減緩,物種滅絕危機更可能走上不歸路。
認為人終究還是可能理解自然的想法是否過於樂觀?對此有些生態學家持保留的觀點。由系統的觀點來看,自然生態系和涵容於其中且互相作用(非?性的)人類社會系統(或稱為社會-生態系統)具有複雜適應系統(complex adaptive system)自我組織和不確定的系統特性。系統中多重時間、空間尺度的組織成分與聯結關係,呈現出系統的湧顯特性(emergent property),很難藉解析到個別成分的特性來理解。因此,我們可能永遠無法完全理解和準確預測人類的活動對自然環境所造成的影響;任何自然資源的經營政策,均應視為我們對生態系的一個試驗,我們是在實踐中學習,且要預期有無法預測的意外,保持韌性(或是適應的能力)。在構成複雜適應系統之韌性的要件中,多樣性(包括生物多樣性)是重要的關鍵,可以讓系統中保持冗餘(redundancy)以應對突發的意外。生態學家列文(Simon A. Levin, 1999. Fragile Dominion: Complexity and the Commons)曾經以他書桌抽屜中丟棄的一堆各式各樣用過的油性原子筆筆套為例:目前看似無用的,難保有一天卻恰恰可以補救某一支丟失筆套的原子筆。生態系統甚至社會系統中,若是僅僅著眼於效率,去除冗餘(不知道其功能的物種、不循規範的異端),則餘存的系統其實很難說能在不可免的變局中仍能提供其原有的服務。這樣的觀點,或許亦可能提供那些抱持著「人類世」世界觀而認為科技發展終將能解決我們搞砸的自然環境的人的深思。
另外,我用「生命圈」取代過去常用的「生物圈」;用「基因學」取代過去常用的的「遺傳學」。生命圈(biosphere)的簡單定義是:「指地球上有生命形式存在的空間,包括全球的所有生態系。」換言之,生態系是一類生命形式,不宜稱為一種生物,因為生態系包括非生命的環境。現代的基因學(genetics)是研究活生物體的基因、基因變異及遺傳的科學,而遺傳學(science of heredity)只是研究子代獲自親代基因信息的傳遞現象與過程。兩者應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