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近十幾年來,隨著科技業的國際競爭越來越激烈,企業的營業秘密遭競爭對手以挖角、間諜等方式取得,突然成為國內媒體關注的焦點,104年12月17日新新聞雜誌更以「匪諜就在企業身邊」為題製作專題報導,報導內容呈現了嚴重的營業秘密流失問題:「企業內鬼偷資料銷中國,四百五十二億元損失只是冰山一角:調查局成立企業肅貪科後,企業一年平均主動送辦七十多件內鬼,比往年爆增六倍。這些案件裡,有六成是偷公司機密資料的商業間諜,只有四成是撈公司錢的傳統內鬼。調查局移送地檢署近一百五十件矚目案件。不計算技術層面的營業損失,內鬼們就已偷走了企業四百五十二億元,而這很可能只是浮出檯面的冰山一角而已。而根據調查局的統計,遭商業間諜竊取的機密資料,以銷往中國的競爭對手為大宗,這也成了重大的國安問題。」
正因此,我國營業秘密法在102年修正增加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到之4的刑事責任,強化了營業秘密的保護。
相對的,為了避免企業透過競業禁止條款之方式限制員工的工作自由,勞動基準法在104年修正時,也在第9條之1明文規定勞工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之要件,以保障勞工的工作自由。
「企業的營業秘密」及「員工的工作自由」,看似無關的兩個議題,在國內企業飽受營業秘密流失之苦,欲以競業禁止條款保障營業秘密時,又必須兼顧勞動基準法對勞工工作自由的保護,二者間如何權衡?近來逐漸成為重要議題。企業可能採取保護營業秘密的訴訟手段,包含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及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等,我國法院的態度為何?值得探究。
林佳瑩律師與我在閱讀、分析、整理最高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及最近幾年高等法院、地方法院有關營業秘密法有關判決後,篩選我們認為具有參考性的法院裁判,在本書中進行分類並提供簡要的分析。這樣的工作花費了大量的時間,但過程中讓我們對訴訟涉及爭點、證據的準備及提出、法院心證的形成等,都有更深一層的瞭解,我們也期待透過本書的出版,讓企業瞭解我國法院的審理方式及採取的法律見解,有助於企業選擇有效且適法的方式保護珍貴的營業秘密。
?
張志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