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康德(一七二四至一八○四)的《康德論教育》(Vorlesungen uber Padagogik)是康德在哥尼斯堡大學講授「教育學」的教學手稿,晚年由他的學生林克(F. F. Rink)根據手稿整理而成。該書首次出版於一八○三年,即康德逝世前一年,後來陸續有四個以上的德文版本,並已被譯為多種語言印行。本書篇幅短小,由於是課堂講授要點,其文字之條理與嚴謹度自不如三大批判,但康德前後四次講授教育學,大約是在五十四歲(一七七六)至六十四歲(一七八六)之間,其思想體系已臻成熟,說本書足以代表康德對教育的思維與主張,應屬可信。
本譯注參考德文、英文及中文翻譯本,包含學理及實用兩部分:對於想瞭解康德教育思想的研究者,本書除文本翻譯之外,也提供進階研究的參考書目;對於著重實際應用的教師、學校領導及明智的家長,除譯文力求淺白流暢,也綜合康德教育主張,提出人格教育的實施要點,希望對我國教育有實質的幫助。近六、七十年來,臺灣的教育深受美國教育影響,對於歐陸教育則相對陌生。儘管世界各地無不受美國化及英語帝國的衝擊,我們仍須對當前國內外情況有所覺察,對我國人民素質的教育,乃至對世界可能的未來,也應有所憧憬與規劃。康德的教育論,正是值得國人細讀的一本好書。
本書共有六章,分別是:緒論、保育、培植、心靈的培養、道德陶冶、實際的教育等,首章緒論總述教育的本質與目的、教育歷程與原則,第二、三章討論嬰幼兒的保育要點,及如何利用遊戲讓孩童的體能、感官與心智能力獲得充分發展,第四章談心智各項能力,如記憶力、理解力、判斷力及理性之培養,第五、六章談品格的培養,也論及宗教神學乃至青少年的性教育。儘管是兩百多年前的著作,許多教育觀點仍極有價值,甚至歷久彌新。康德對道德法則非常重視,他曾說:「有兩樣東西,愈思考就愈覺得震撼與敬畏,那便是我頭上的星空與我心中的道德法則。」(Zwei Dinge erfullen das Gemut mit immer neuer und zunehmenden Bewunderung und Ehrfurcht, je ofter und anhaltender sich das Nachdenken damit beschaftigt: Der bestirnte Himmel u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在教育上,康德非常重視品格的培養。他認為兒童品格的教導有三個要點,即:服從、誠實與合群(詳第五章道德陶冶)。對兒童與青少年品格的培養,應視其年齡而有差異,幼小的孩童只需聽話,青少年則應逐漸教導義務與理性的觀念,使他能服從於義務的法則。
這些主張,即使在今天,也值得深思的家長、老師採行。西諺有云:「誠實是最好的政策」,中國儒家則說「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中庸二十五章)雖然儒家「誠」的意涵更為豐富深遠,自也有「誠實」一義。康德極注重「誠實」的培養,他強調:謊言不可以用「不得不」來做藉口(詳第六章),這個說法值得注意。因為說謊的人總有各種理由來說明其不得已或無辜,以取得諒解或同情,從而減輕、推卸其過錯。康德則從客觀面強調:說謊就是說謊,即使你有各種理由。康德當然不是不通情理,但他對客觀道德法則的強調,確實顯示德國民族對客觀的集體意志之服從。
而德國人民的守法及對客觀律法的尊重,與其嚴格的理性教育有密切關係。相對於臺灣社會有時過於重「情」而輕「理法」,德國人的嚴肅刻板確實令人印象深刻。康德特別注重道德理性的培養,他曾舉了一個近於道德認知的問題:「一個人有一筆今天要支付的債款,但他看見另一個人急需要錢,基於憐憫心,便把這筆錢給了那個人。這是對的,還是錯的?」(第六章)康德的答案是:「錯!」這個答案可能讓習慣於「孟子四端說」或佛家「捨身說」的臺灣人深感意外,不是「人飢己飢,人溺己溺」嗎?不是應該「犧牲自己,照亮別人」嗎?怎麼可以見死不救?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許多人一定會問:「為什麼錯?」康德的回答是:「我們必須先盡責任而後才能慷慨。」他的意思是:助人雖是慈善的行為,值得鼓勵,但還債卻是義務。
這種對義務與善行的嚴格區分,或許是臺灣社會最需要省思和學習的地方,因為客觀的道德法則必須先建立,否則官員與地方民代關說的問題,就永遠層出不窮,永遠有「不得不」的藉口。也許上述價值判斷的問題難有一致的答案,卻絕對值得我們省思。
康德的教育論不免有其時代與社會的限制,但絕對是值得研讀的教育名著,值此新書發行,謹書序言,並以紀念我們永遠的老師:賈馥茗先生。
交通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黃漢昌 謹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