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商事法學領域內,以公司治理為主題之研究文獻汗牛充棟,其中不乏探討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及公司控制權型態等因素對於公司治理影響之論文。不過甚少有從實證分析之角度探討臺灣公司治理之實際成效。「臺灣公司治理之實際成效:以家族企業、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為軸」一書即是以統計學之迴歸分析作為研究方法,以實證觀點檢視臺灣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之治理成效。其觀察公司之營運績效,是否因公司屬家族企業、公司之董事長身兼總經理一職、或設立審計委員會,而有所改變。過去少有法學論著應用實證分析進行研究,因此本書在研究方法上,具有一定之開創性。
作者在交代本書之研究動機、方法及架構(第一章)後,介紹公司治理背後的理論基礎及我國目前與公司治理相關之規範,並分別歸納亞洲地區之公司及臺灣公司特殊的治理現象(第二章),所蒐集的相關資料除了國內外法律學者之著作外,亦大量參考國內外經濟學、會計學、財金學等領域之學術論文,透過該等論文所呈現之數據資料,歸納彙整出亞洲各主要國家(包括臺灣)公司治理之特殊性,作為接下來實證分析所觀察之重點。在實證分析的部分(第三章),作者以總資產報酬率作為公司治理績效的指標,將「家族企業」及「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一職」這兩種類型的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特別獨立出來,利用統計學的敘述性分析、相關性分析及迴歸分析,觀察獨立董事的比例、資訊揭露品質的高低及審計委員會的設立對這兩種類型公司之治理影響性;無論是在樣本、變數或研究方法的選擇上,作者均有清楚的闡明,以彰顯其選擇之謹慎及合理性。
得出實證結果後,作者進一步探究該實證結果產生的原因,透過大量回顧財金學領域之文獻,參酌國外學者對於這兩種類型公司的分析及評價(第四章)後,以學說理論詮釋前開實證結果,益徵實證結果為合理可信。針對這兩種類型公司之文獻回顧部分,本書耙梳了迄今絕大部分的英文資料,內容豐富且完整。於釐清獨立董事之比例、資訊揭露之品質及審計委員會之存否,對公司治理的影響以及影響之原因後,本書選擇與臺灣具有相似公司治理特徵的韓國,進行比較法之研究(第五章),並提出立法論上的建議(第六章)。國內過去罕有完整介紹韓國公司治理的文獻,本書係針對韓國公司法之內容及修法歷程,以促進股東權益、監督關係人交易並結合獨立董事、監察人及審計委員會之設置等議題為主軸,進行詳盡的介紹與分析。於最後之結論部分,作者除揭示目前臺灣公司治理之困境外,亦提出具體的立法論建議。
總結而言,「臺灣公司治理之實際成效:以家族企業、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為軸」這本書從經濟分析的角度,以實證結果為本,忠實呈現臺灣公司治理的現況及困境,相關實證結果及數據資料極為難得,堪認本書具有相當之貢獻。其次,本書前後脈絡清晰,針對臺灣所面臨之特殊治理環境及問題,對症下藥,有高度的參考價值。再者,本書將經濟學、統計學的研究方法,帶入法學研究領域,展現科際整合的精神,可謂是將實證分析方法帶入法學研究的里程碑,深具開創性。
本書作者於大學階段以法律系及財金系雙學位畢業,不以此為滿,於就讀法律研究所期間,鑽研商事法相關之議題,陸續修習會計學、統計學等課程,而考取美國加州會計師證照,並於碩士論文口試時得到來自管理學院之口試委員高度肯定。本書可以說是作者透過多年的努力後,累積其所學習的法律、經濟與會計等知識,應用不同的研究方法而展現出來的成果。於此為本書作序,不僅是因為公司治理議題於臺灣之重要性,同時也是肯認其於科際整合之開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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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曾宛如
2016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