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哲學家則傾向於把理性視為是道德的基礎。人類因為有理性,所以能後設地思考,並為自己的行動提供理由(道德就是一種具有規範性的理由)。不過,這種哲學解釋也並不完備,當人們追問,如果道德來自理性,那理性從哪來的時候,哲學家通常會保持緘默。對多數哲學家來說,理性是一個基本事實,無法再進一步說明,就如同數學家無法解釋數學從何而來一樣。所以有些哲學家提出了理性之外的解釋:道德是人類情感的主觀投射或者社會的共同建構。例如,英國哲學家艾耶爾(A. J. Ayer)就主張,道德這類的價值判斷並沒有認知意義,它不描述事實,只是表達了說話者的情緒。所以當我吶喊「殺人是不對的」,其性質跟我說「莫札特的曲子真是太美妙了」是一樣的,都只是表達我的主觀情感而已,並沒有客觀意義。如果艾耶爾所言確實,那麼道德就有如美學名諺「關於品味無所爭辯」所說的一般,是非善惡都將只是主觀情感的投射,而沒有客觀性可言。為了避免這種極端的結果,比較溫和的觀點,是把道德視為社會集體情感投射然後建構出的社會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