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里斯本條約是一個新的規則,根本的改變原來三根支柱的架構,在組織上與法律上建立一個新的歐洲聯盟,以期能更民主與追求更好的核心價值。歐洲聯盟完全取代歐洲共同體,而成為一個具有法律人格的超國家組織,歐洲共同體條約更名為歐洲聯盟運作條約。有鑑於此,配合歐洲聯盟的新發展,里斯本條約生效後歐洲聯盟呈現一個新面貌,國內讀者可以隨著歐洲統合的進展認識歐洲聯盟。
承蒙五南圖書出版公司長期以來對於歐洲聯盟法不遺餘力的支持,感謝幕後工作人員在炎炎夏日付出的辛勞與汗水,使得本書能順利付梓。筆者才疏學淺,倉促成書,如有掛一漏萬之處,尚祈廣大讀者不吝賜教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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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娟
2010年7月14日
台北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