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和外國的文字接觸、相比較,同時也讓我們發現平日習以為常的中國文字之間所具有的另一個特色──曖昧。多年前,我在臺大講授「陶淵明師」〈歸鳥〉的課堂上,有一個美籍留學生突然舉手發問:「這首詩裡面有幾隻鳥?」初聽這樣的問題有點意外,班上許多中國學生甚至笑了起來。但是,以英文去了解這首由四章組成的四言詩時,所出現的「鳥」這個字,的確並不單純(以「鳥」隱喻的此詩中,有時候是指作者陶潛自身,有時候是指包括作者以及退隱以後田園生活中的鄰人)。在中文裡一隻鳥是「鳥」,兩隻以上也是「鳥」。字形和音聲都不必改,而且也無從改。如果把單數的鳥寫成「鳥」,而複數的鳥寫成「鳥們」,倒是反而顯得造作了。但在漢學界英譯本中,確實有不同的譯法:(一)”Homing birds”(James Robert Hightower)(二)”The bird which has come home”(Burton Watson)。Hightower和Watson都是西方近代的著名漢學家。前者譯〈歸鳥〉此題目中的「鳥」為「birds」,後者則譯為「bird」,可見得二人是陶詩中的鳥,有多數與單數之別。在文法比較嚴謹的英文中,二人對主詞「鳥」的數目的不同選擇結果,單數、多數,不僅影響四章四言詩不同的解讀法,並且也必然會造成其動詞、受詞的不同書寫法了。我們中國人讀現代詩或古典詩,通常都不會「計較」這個問題的,甚至於中國的作者也恐怕不是太「在意」這個問題;而外國人遇到這種情形,如果沒有「弄清楚」,他們就無法下筆了。難怪我那一位美國學生會提出那樣子「奇怪」,其實是「很重要」的問題了。